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公告
为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跨省、市、县的货运物流车辆,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生产物资的运输车辆,需由运输始发地供货单位、目的地接收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向属地县疫情防控办申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通行证》4月18日零时生效,原我市及各县制发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2、对于来唐、离唐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需严格遵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管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于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一律劝返。
4、对于通过查验通信行程卡确认来自低风险地区所在市、县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以及途经中、高风险区但未停留的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正常的情况下,可正常通行。
5、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的来唐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需严格执行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司乘人员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
车辆行驶至我市环市界国省道路卡口、高速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司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符合要求的,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通行;
车辆通行实行疫情防控检查站至目的地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对短时间内不离唐的,司乘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6、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始发地供货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应急运输人员防护装备和消杀物资,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操作培训,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不安排来自防范区以上等级的货车司机承担运输任务。
7、建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熔断机制,对于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运输企业,一年内暂停办理《通行证》;对于伪造《通行证》和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采购防疫物资无发票如何报销
企业购买防疫物资,如果属于28号公告规定的可以凭内部凭证或可以证明支出实际发生的其他凭证入账的情形,没有发票也可以入账,相应会计分录如下(因没有发票不考虑增值税的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如果是购买的酒精和口罩等消毒用品在办公场所使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如果是购买的酒精和口罩发给职工个人家庭使用: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公司采购中收到货物,未取得发票,财务要如何处理?
一、已收货、已付款的情况下未取得发票.
这种情况直接按照正常采购的流程处理,至于之后能否取得发票,取得何种发票,都只对进项税金产生影响.如果取得专票,可以暂估一个"待确认进项税金",认证后转入进项税金;如果取得普票,就直接计入采购成本.
二、已收货、未付款的情况下未取得发票.
这边有个关键因素是付款金额是否确定.如果金额确定,按确定的金额核算,跟第一种情况同样的处理办法;已经收到货了,金额不确定的情况下先做材料入库,需要暂估金额,收到发票后付款借记应付账款,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上文讲诉了采购防疫物资无发票如何报销,企业采购防疫物资没有发票可以入账报销,在不同场所的防疫物资计入的科目会有所不同,但是要报销最好还是取得发票,大家可以对应案例去理解分析,想要知道更多会计知识,欢迎继续关注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