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云尚环球的朋友们都知道,云尚优品荟是一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台,以“保税跨境电商”、“海外直购进口”两种商品类型为主。
??但是,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还不太了解,我国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鼓励所有人都去体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利好政策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
??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项请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将另行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9日
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
你是不是经常傻傻分不清离岛免税与跨境免税?不了解海南自贸港有几种免税政策?
??01 海南的免税政策有哪几种?
??从利好的对象来分,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海南企业免税政策和个人免税政策。
??一、海南企业免税政策
??第一,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三,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实施。
??今年7月8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7月8日起实施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政策。
??《暂行办法》规定,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海关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30%(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四,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五,海南可以零关税买车和游艇。
??2020年12月25日,国家财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海南个人免税政策
??第一,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予以免征。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第二,跨境电商的商品享有限额内免除关税。
??跨境电商的商品享有限额内免除关税的政策,消费者下单后海关会根据消费者订单、支付单、运单,进行“三单对碰”,放行后直接从保税仓发货。
??下单时消费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收件地址等。下单后,消费者可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年度个人额度查询”网站查询本人跨境电商消费明细。截至目前个人单笔交易限额是5000元人民币。年度交易限额是26000元人民币。消费者所购商品仅限于个人自用,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第三,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的一项独有的开放政策,实施至今已10余年。随着国家不断给离岛免税政策释放利好,10年来,离岛免税销售额已突破1千亿元,为海南自贸港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免税购物实施的基本条件是离岛购物,凭离岛票证信息可最早提前30天购买,既可以到免税购物实体店,也可以选择在网上商城购买。
??2、旅客应年满16周岁,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需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持旅行证件、国外持护照),离开海南且不能离境,包括海南省内居民。
??海南离岛免税享有限额及名单内商品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全免的优惠。离岛免税店的开设须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从而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免税品。
??02 离岛免税与跨境免税有什么区别?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简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跨境电商,即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离岛免税与跨境免税的区别:
??第一,经营主体不同,离岛免税是国字头,跨境电商谁都能干。
??第二,纳税标准不同,离岛免税,免除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跨境免税,免除关税,但消费税和增值税按照70%来征收。
??第三,消费额度不同,离岛免税额度是10万,跨境免税的额度是2.6万。
??第四,经营品类不同,离岛免税的品类45种,跨境免税的品类好几千种。
??第五,消费方式不同,离岛免税是要出示离岛的机票和船票,去免税店购买,跨境免税是线上下单,海关保税仓发货。
??第六,消费对象不同,离岛免税是来海南旅游的人,跨境免税则是所有的中国公民。
??03 海南自贸港释放利好,正是创业投资好时期
??1、企业税负轻
??第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2、员工实惠多
??第一,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第二,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第三,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资金占用少
??第一,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二, 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三,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四,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4、给海南带来大量的“落户人口”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等。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5、提供安居保障
??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我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为,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度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2.6万元。
消费者单次购买商品的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制、年度累计购买额(含本次交易)在2.6万元以内,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进口,但要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