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指的是交易所有过程的电子化,也就是利用网络实现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电商网站为客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技术与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营销服务。近些年电商发展迅猛,现在电子商务的范围波及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及消费等广泛领域,随着科技发展,电商逐渐往智能化,规范化,大众化,区域化,国际化发展发展,近年跨境电商发展得到大力支持,很多新起电商开始往跨境发展,实现“走出去”面向全球消费者。现还有社交电商类盈利模式主要是销售及渠道盈利, 会员收费制, 构建平台生态圈盈利.现在正是电商时代,电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薪资待遇也是有极大的空间。
好消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安克创新(300866);跨境通(002640);天泽信息(300209);ST华鼎(601113);联络互动(002280);广博股份(002103);兰亭集势(LITB);新维国际控股(08086.HK)等
本文核心数据: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跨境电商产业链
行业概况
——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推动外贸模式改变,缩短外贸交易链条。传统贸易模式中,往往是专业外贸经销商专门从事跨境贸易,帮助制造商将生产的货物出口,并在目的国对接专业的外贸采购商,收货后分给各级分销商、零售商。而在电子商务的帮助下,制造商仅需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即可触达消费者,贸易链条大大缩短,对维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具有深远的意义。
——产业链剖析:出口和进口跨境电商为产业链主体
跨境电商产业链包括跨境电商进出口主体以及跨境电商服务商,跨境电商服务商主要包括跨境支付、跨境金融、跨境物流等配套服务产业。中国跨境电商产业链如下: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产业链企业丰富。出口跨境电商代表企业有阿里速卖通、赛维时代、百事泰、沃尔玛等;进口跨境电商有天猫国际、京东国际、考拉海购、洋码头等。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进入3.0阶段
回顾中国电商行业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跨境电商是从传统外贸发展到外贸电商,在进一步发展成为跨境电商的,跨境电商发展至今,也不过二三十年的时间,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提升,跨境电商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总体来看,大致可将跨境电商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行业发展现状
——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132个
2022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试验区近7年时间里的第6次扩围,范围已扩至全国132个城市和地区。
——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增长15%
与全球经济复苏仍受疫情影响,不同程度受挫的情况下,我国进出口规模仍然实现持续增长。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约19237亿元,比2020年增长18.6%。
在进出口结构方面,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仍然以出口为主,且出口占比逐年提升。2021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中,出口总额占比超过70%;进口占比仅为27%左右。
——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超过14万亿元
2021年由于疫情影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国际物流道路受阻、海外网购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导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增速放缓。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较2020年下降了5.44个百分点。2022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7万亿元左右。
——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增长以及我国消费者对进口优质商品需求的增加,跨境电商渗透率持续增长。虽然2021年受疫情影响,跨境电商渗透率出现小幅下降,但未来随着疫情影响的减弱以及跨境电商行业规模的增长,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
——跨境电商以B2B交易模式为主
在交易模式方面,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以B2B交易模式为主,2021年占比达到77%。但从发展趋势来看,近年来B2C交易模式占比逐年提升。随着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覆盖范围的拓展,未来B2C交易规模将会逐渐扩大。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8年11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版《清单》),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
同时,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相比,文件主要有了如下变化:
1 提高了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政策将单次限额提高至5000元,让国内消费者享受到了更大的税收优惠,有利于满足其消费升级需求,同时会刺激消费者在轻奢、电器、美妆等价值较高产品领域的跨境进口消费。
根据现行规定,在以上限值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应暂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 规定了超过5000元但低于26000元的单件不可分割商品的处理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这一规定明确了对于超过5000元但低于26000元的单件不可分割商品,是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的,但必须按照一般贸易的税率缴纳税金,同时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3 明确个人消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行二次销售
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此项规定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行二次销售,禁止自提,对跨境电商行业而言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对代购的影响或是致命的,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运作,以后只会越来越难操作,比如通过海外直邮在天猫上进行销售的行为已经不可行了;同时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也会有很大的限制作用,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4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
2018版《清单》,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还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对于清单做出调整,不仅符合跨境进口商品实际,同时也真正促进跨境进口电商的健康发展。
知识拓展
根据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