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口跨境电商主要的发货方式有4种:
国际快递:例如DHL、Fedex、UPS、TNT等,四大国际快递可以定时定点跟踪货物的去向,还会协助清关,省时省力省心;缺点是运费贵,且对承运的货物有严格的要求。
邮政包裹:例如EMS、大小包、平邮,运送覆盖范围很广且无偏远附加费、海外退件费;但运输时间较长、丢包率高。
专线:专线指的是只针对某一国际或地区专门开设的运输线路,专线的运输时间短但送达的区域有一定的限制,而且不太适合小包;专线的模式有铁路、海运、空运。
海外仓:海外仓分为自营海外仓、第三方海外仓、FBA海外仓、虚拟海外仓四种,实际上也是跨境运输的渠道之一,实现了国外商品的本地配送,运送时效快,客户体验好。海外仓包括头程、仓储、尾程三个部分。
我国跨境电子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购汇方式(含第三方购汇支付、境外电商接受人民币支付、通过国内银行购汇汇出等)、跨境收入结汇方式(含第三方收结汇、通过国内银行汇款,以结汇或个人名义拆分结汇流入、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收结汇等)。
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发生的外汇资金流动,必然涉及资金结售汇与收付汇。
扩展资料
支付机构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客户采取实名认证制,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支付机构应通过有效方式核验银行支付账户开户人信息与客户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支付机构仅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范围包括货物贸易交易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同意的服务贸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开展无外汇支付业务。客户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应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汇收支运用应遵循现行机构外汇管理规定。
支付机构可集中为客户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但应实现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轧差收付汇和结售支付,不得汇。机构应在日内办理结售汇业务据与户约定或实际交易情况,及时向客户支付,不得故意延迟支付。
支付机构在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时,可接受客户人民币或自有外汇支付客户向。支付机构划转外汇时,银行应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额、支付机构名称等信息的网上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经核对金额和支付机构账户名称后办理,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注“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划转”字样。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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