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型国际贸易形态,因此,为满足国家对国际贸易管理的需要,也为了完成商品和资金跨境流转,与境内电商相比,会形成多个法律主体协同的局面。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跨境电商企业):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是国际贸易的对手。平台企业,线上导流和提供交易平台;境内代理人,接受海关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仓储物流企业,组织跨境电商商品的上架入库、清关、和派发给消费者。此外,实际运行中,还包括:支付企业(负责支付结算)和运营企业(具体负责销售推广等)。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以下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如需办理报关业务, 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跨境电商热销产品是数码类和服装类。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
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
跨境电商的重要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