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式。
自包裹发货之日起至今,货物在途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您设置的承诺运达时间。买家方面也因迟迟未收到货而提起纠纷,且在此期间并未对发起的纠纷进行撤诉。因此,请您积极与买家良好地沟通,及时处理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超时问题,获取买家的理解和支持。
溢短装(MoreorLess)是一个国际贸易概念,指卖方在向买方的实际交货操作中,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事先估计的可以多装,但实际装不了那么多;或者是事先没有估计那么多,但实际比事先估计的多装一些),因此双方事前达成关于多装或少装的约定,称为合同的溢短装条款,以方便在装运的时候有效利用空间,也避免了实际装运后再来修改L/C或者单据的麻烦。合同的溢短装条款,简称溢短装。
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所装运的货物允许有一定比例多装或者少装的条款。
UCP600对溢短装的规定为:
a.“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b.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