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
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跨境电商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报关流程
跨境电商B2C和B2B共有5个监管方式代码。
1.代码9610——简称电子商务
2.代码1210——简称保税电商
3.代码1239——简称保税电商A
4.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5.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一、海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包庇、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场所,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3.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4.索取、收受贿赂;
5.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6.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
7.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
8.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9.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
10其他违法行为。
二、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正面回答
1、准备报关单证:在货物抵达海关之前,需要准备好清关所需的单证,包括商业发票、产品清单、报关委托书、运输公司装货单、核销单等。在货物出口清关之前,一定要检查单证是否齐全,避免因为单证的问题被海关扣货,影响货物的运输时效。
2、正式报关:在准备好资料之后,开始正式报关。正式报关需要将详细的资料提交给海关,海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查验,如果一切没有问题之后,会放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货物超过当地海关的关税起征点,还需支付对应的关税。
二、分析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三、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商业模式,是近年来非常火热的创业项目,跨境电商有三个独立主体构成,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在跨境电商交易活动中,电商企业发送订单报文到海关系统、物流公司再发送物流报文到海关系统、支付公司最后发送支付报文到海关系统,这样订单、物流单、支付单在海关系统完成“三单对碰”,海关放行后提货出监管车发国内快递至顾客手中,完成整个跨境电商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