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务协商还款的收费标准是不确定的,此时需要根据债权债务的数额以及相关的代理模式来确定,如果是债务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通过普通代理、风险代理、半风险代理等方式来收取律师费。
一、律师法务协商还款怎么收费?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等方面法律咨询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上海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
2、普通代理收费
???债务事先支付律师费,追回款项全部由债主所有;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3、半风险收费:
???债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务费,事后按追讨回款项较小比例(10%-50%)付费;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4、全风险收费:
???债主不支付任何费用,按追讨回款项较高比例(20%-50%)付费;
???适用范围:客户历年累积的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数量众多,又遍布于不同的省份之间,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难度各异。
二、如何对逾期债务予以协商?
1、注意催收电话
???逾期超过一定周期后,银行将将催收任务外包给专业催收公司,并有专业催收公司进行催收。目前的催收基本上是外包给第三方催收公司的。无论对方如何收集,他们都不能转移一家催收公司。没有必要与他们协商,他们只是为了收回欠款来完成任务!不代表银行,协商只能找银行。还款也必须返还到银行的指定账户。面对催收不容易盲目避免,也要适当接受,否则催收会变得更糟。
2、明确债务,主动出击
???还债前先理清债务,先整理好自己的债务,包括平台、具体欠款金额、利息等。计算出来后,结合自己的收入和每月必要的开支,看每个月还能换多少钱,一定要控制好,否则二期逾期收款和利息会更重。再谈判会更难。
3、友好协商
???如果是信用卡,主动联系发卡银行,告诉自己有还款意愿,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无法一次性还清!因为债务人不能承担当前的债务。我想申请个性化的分期还款。并告诉自己可以承受的分期付款数量,让银行做好登记,债务人可以要求客户号码。然后等待银行的回复。(原因不能乱编,有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记住,态度很重要!)
4、协商后等待结果
???谈判结束后,银行会给债务人一个结果,无论债务人是否可以分期付款,债务人都会回复债务人。如果债务人需要辅助材料,债务人基本上可以通过提供证明材料。通过后,签订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有些银行是电子合同(银行会录音),债务人也可以自己录音。有些人需要离线签字。签字后,按协议还款。
???在债务逾期之后,债务人可以选择主动和债权人之间协商,也可以选择先向他人借钱偿还该笔债务,无论如何,债务人都必须承担该笔债务的还款责任,如果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债务人当然也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该债权债务纠纷。
答案:国际诉讼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内是指有涉外因素的商事诉讼,或者当事方位于不同的国家,或者标的位于一个以上的国家。
国际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把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第三人仲裁,而该项仲裁对双方当事人发生约束力的一种争议的解决手段。联合国贸发会主持制定的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1条第3款规定:如有下列情况即为国际仲裁:(1)仲裁协议的当事各方在缔结协议时,他们的营业地点位于不同的国家;或(2)下列地点之一位于当事各方营业地点所在国以外:仲裁协议中确定的或根据仲裁协议而确定的仲裁地点;(3)当事各方明确约定,仲裁协议的标的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关。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管辖不同。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是来源于双方的当事人的选择,而国际商事诉讼的管辖既可能是选择管辖,又可能是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专属管辖。前者是一种自愿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国际商事诉讼的管辖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法律规定。
第二,仲裁解决争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当事人可就由谁来仲裁、仲裁适用的规则和法律、仲裁地点、仲裁所适用的语文、仲裁费用的承担等作出约定。诉讼则一般没有这样的选择余地。
第三,除非当事双方另有约定,仲裁一般均采用不公开审理的方法,这样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有可能得到较好的保护。而诉讼则一般采取公开的方式。
第四,国际商事仲裁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为基础,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的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基本前提。而诉讼无须当事人的协议,只要原告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被告必须应诉,否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一般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主动执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对象是带有涉外因素的商事争议,其裁决的执行往往需要在其他国家生效并执行,与此相关也就产生了一系列涉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