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次传出加多宝在终端动用“全武行”攻击王老吉人员,8月28日在苏州木渎镇的木渎商城,“暴力”再度升级:加多宝员工竟用刀将王老吉业务员脸部划成重伤!
2012年08月02日,广药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加多宝此前对外公布的“神秘合同”涉嫌伪造,他们已就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加多宝反指广药曾承认其存在,前后说法不一。而在舆论战的同时,双方昨日均指工商部门已查处对方产品。
2012年7月16日上午消息,广州药业发布公告称,对之前裁定结果不满的鸿道集团于2012年5月提出的申请仲裁裁决已被法院驳回,公告称此为终审裁定。
2012年6月28日,广药王老吉召开生产供应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宣布包括统一银鹭惠尔康在内的30家企业正式签约广药,代工王老吉。这30多家企业涉及食品生产、原料和包材供应,涵盖整个王老吉生产加工链。[8]
2012年6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询问。在6月20日,鸿道集团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已撤销陈鸿道案件。即陈鸿道行贿行为不成立,也或许意味着,两份关于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的补充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
2012年6月18日,广州市国资委对于王老吉商标案回应媒体表示,广药集团依法拥有王老吉商标无形资产,广州市国资委支持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红罐、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10]
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撤销先前仲裁裁决的申请并已获立案,而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5月28日立刻回应称加多宝此举是“对法律的无知”,并准备针对之前两年来加多宝的侵权非法所得提出索赔75亿元。
2012年05月27日,加多宝声称不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此前的裁定结果,并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结果。
2012年05月25日,广药发布“郑重声明”,称加多宝仍在市场销售“红罐王老吉”,此举构成侵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