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在采购时产生的运费计入成本中, 其他时候的运费均计入销售费用。
扩展资料:
一、成本费用简介:
成本与费用是两个既有相互联系又存在重大区别的会计概念,就一般意义而言,成本费用泛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
企业的成本费用,就其经济实质来看,是产品价值构成中c+v两部分价值的等价物,用货币形式来表示,也就是企业在产品经营中所耗费的资金的总和。
二、销售费用简介: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
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 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这两类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销售费用”科目应无余额。“销售费用”科目应按销售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
销售费用
成本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草案)》中,对上述情况作了明确的说明:
“企业(如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可以先进行归集[5103
待摊进货费用],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中,设有“5103
待摊进货费用”科目,其内容如下:
“5103
待摊进货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购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进货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在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二)期末,应按所购商品的销售比例计算确定的与该商品相关的进货费用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销售商品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