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输费用,如果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是填开在增值税发票上,就用票面上反映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有运输发票,用总金额乘百分之7作为进项进行抵扣,余额进运费或分摊进材料购进成本。现在运输企业全行业已经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了。在运输业未实行营改增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和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如取得了运输企业开来的专业发票(普通发票),可以依据百分之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运输业营改增后,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即百分之7的扣除率也不存在了。运输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提供运输服务,要按照百分之11的税率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根据例》的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于运输费用金额乘以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用电子发票哪些可以抵扣进项税
法律主观: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电子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交缴款书。
法律客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可以 抵扣进项税 的电子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 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交缴款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