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非机关事业)
一、申请条件
初次参保人员(新参保)指在北京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三险、医疗)的符合法定工作年龄(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更为快捷。
方式一: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登记办理
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一网通办”服务事项中,新注册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在京首次参保职工的社保登记,提交成功后,即时办结。
方式二: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1)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通过“申报业务”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
(2)录入职工信息(不含外籍、50岁<含>及以上新登记女干部、兼职工伤人员)后保存、提交;
其中:“月均工资收入”一项录入职工在本单位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上传职工一寸白底电子彩照。
(3)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职工医疗(含医疗)及其他三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
(4)经办审核
在本市首次办理新参保登记的职工已实现“全程网上办”,单位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经办机构审核。特殊情况需要到经办机构审核的,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网上预约取号后到经办机构前台提交材料。
方式三: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审核办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选择“网上业务受理”中的“外籍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或“兼职人员工伤保险登记”模块,办理外籍人员或兼职人员工伤社保新参统,具体上传材料可参照“方式四:通过社保企业版申报办理”生成;
3.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业务反馈状态”,显示“成功”即办理完毕。
方式四:通过社保企业版申报办理
1.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职工个人信息并上传其电子照片(具有互免协议的外籍人员须录入协议上的有效日期,且到期后须及时做延期);
2.在“个人变更登记”-“增员”模块中进行操作,通过“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并存至移动存储设备,打印出《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单位网上预约取号后携带相应材料到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办理材料
(一)网上申报无需现场报送材料审核。
(二)企业版办理请携带以下材料:
1.《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3.报盘文件;
4.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办理以下业务的用人单位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人员新参保手续:
(1)外籍人员:
用人单位需使用社保企业版申报系统操作,通过“个人信息录入”模块,选择证件类型“外国公民所持证件/护照”,录入外籍人员护照号,系统将自动生成派发的身份证号〔其他操作参照二、办理流程(一)〕;再携带存有报盘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护照原件和首页(本人照片页)复印件,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五证选一)(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与中国已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请参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外籍人互免险种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员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按照保障协定规定的本人《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超过5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
超过50周岁女干部办理新参保手续需要先申请,待后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超过50周岁女干部新参保所需材料:
a)《超过50周岁的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b)干部(管理岗)身份证明材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干部履历表》等);
c)申请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情况证明材料(如行业系统内部调任书、人事局、劳动局相关批件、标明调任决定的红头文件等证明材料;若单位是由外地整体迁入的,须提供单位整体迁入的相关证明);
e)外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截止需与调函时间相符);
f)单位情况说明(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申请原因并加盖公司公章)。
(3)兼职工伤人员:
非全日制兼职人员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全日制兼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其他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4)华侨人员:
华侨人员新参保首先需要派号,申请派号所需材料:中国护照复印件一份,派号后才能正常参保,派号时间为一个月;
派号完成后单位报盘约号至前台进行办理,华侨人员新参保所需材料:
a)中国护照复印件;
b)《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加盖公章);
c)《社会保险标识码派位表》(经办人员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并加盖人名章、日期章、业务章);
d)《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3层或4层社会保险“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经办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酒仙桥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座3层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双井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需网上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综合业务”号。
五、办公时间
除网申方式外,全月(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办理。
六、联系电话
5391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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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卡服务网点都有哪些?北京社保卡服务网点地址在哪儿?北京各区社保卡服务网点地址、电话大全。
北京各区县社保服务网点地址电话一览
??1、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8403843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2层
??2、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660070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3、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 话:010-539185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7层
??4、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
??电话:010-6894068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二层
??5、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6894068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
??6、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上地分中心
??电话:010-6894068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
??7、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010-5259926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
??8、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68870022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石景山区人保局3号楼二层医保经办大厅1-36号窗口、三层社保经办大厅1-36号窗口
??9、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69842953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6号
??10、北京市房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9367034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51号东侧
??11、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057900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楼三层/四层
??12、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944544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与通顺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楼A区三层
??13、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1296620、010-6923692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
??14、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69746688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93号
??15、北京市平谷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9983166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路13号
??16、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9687191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86号
??17、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89038043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社保大厅
??18、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010-69181082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高塔街40号
??1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
??电话:010-86355977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B座一、二层
1、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2、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合并三所学校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兴安盟师范学校和兴安盟教育学院,其中兴安盟师范学校始建于1970年,是全国六所示范性评估试点学校之一。
2004年按照盟委、盟行署关于做大做强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决定精神,将兴安盟农牧学校、卫生学校、财经学校、交通技工学校、粮食干部培训学校并入学院。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04年至2006年,又先后接收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和浩特铁路局分校、呼和浩特铁路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技师培训学院,至此完成了九校合并。
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与时代、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渝培养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在政界、商界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5、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全日制轻工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内蒙古轻工业学校独立改建而成,隶属包头市人民政府。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积淀了深厚的办学底蕴。
先后获得了“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社会奉献突出单位”、“包头市模范单位”、“ 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学院在2007年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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