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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安文理学院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先后由西安大学、西安师范专科学校、西安教育学院、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和西安师范学校合并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3年设立的陕西师范学堂。学校秉承关中书院“躬行实践、经世致用、敦本尚实、笃行践履”的内涵,结合国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凝练形成“重德、笃学、躬行、崇高”的校训。学校确立了“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的办学定位,“师范做优、文史做强、工管做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定位,“培养为西安城市建设与发展服务、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201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陕西省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单位,2014年成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站单位,2016年成为西安市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高校,2017年七个专业获批为“省级一流专业”,2018年获批为“省级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741亩,有高新、太白和书院三个校区,建筑面积45.5万平方米,图书资料155万册,资产总值13.8亿元(固定资产总值10.7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5亿元。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92名,专任教师740人,其中教授107名,博士173名,硕士及以上学位557人,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39人。聘请学科首席专家12人,外聘两院院士3人;有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19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师德标兵、先进个人3人。
学校设有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4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28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关中书院。目前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6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市级重点扶持学科,9个市级重点扶持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工程实验室,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还有17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和4门省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1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近年来,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提升,招生位次大幅度提高,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十三五期间,截止目前,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共计校级立项487项,省级立项194项,国家级立项86项,立项数稳中有增;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近300余项,其中2017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我校学生团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2项,陕西赛区一等奖5项,陕西赛区二等奖9项;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金奖1项,省级铜奖3项的好成绩。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如外交部原副部长符浩、清华大学教授魏杰、 北京大学 教授窦尔翔、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康震、著名摄影家柏雨果、全国模范教师高雅锦等。
学校与省市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各界合作,成立了长安历史文化、区域教育发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西安统筹城乡发展、西安秦岭环境保护、西安廉政研究、西安旅游发展、中国书画艺术、丝绸之路经济带教育文化、阿里大数据学院、西安教师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表面工程与再制造重点实验室、陕西省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陕西九三学社参政议政研究中心等30多个研究机构,教师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918篇,出版专著、教102部,主持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472项,获批国家专利172项,获省市科研奖励41项。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英国、比利时、克罗地亚、瑞士、新西兰、匈牙利、意大利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友好合作。互派学生交流实习、开展学历教育、互派留学生等;选派青年教师到国外大学外出访学、开展合作研究及教师培养。先后选派近600名学生赴美国、日本、匈牙利、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交流实习,接收来自韩国、泰国、中亚地区国家的2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先后荣获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省级精神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卫生示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等40余项荣誉称号。
百年传承,薪火相继。7月,学校召开了第三次党代会,为学校未来发展描绘了蓝图,学校将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成为西安人才培养基地、特色研究中心、决策咨询智库、文化创意高地,彰显综合服务功能,成为西安的城市品牌、闪亮名片”为奋斗目标,扎根西安沃土,勇于改革创新,着力内涵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学校事业发展高质量,全面开启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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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现有14个 二级 学院,5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办学地址:高新校区: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书 院校区:西安市书院门63号。
第四条?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学校招生改革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 新生 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计划面向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等省(市、区)招生。
第九条? 2022年,学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 艺术 和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编制计划招生, 大一 年级为基础课程教学, 大二 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招生。
第十条? 学校公费 师范 生计划面向陕西省招生,定向西安市各区县 就业 。学生在校 学习 期间免除 学费 、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 高考 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及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协议书”, 毕业 后由各县(区)按计划安置就业。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 考试 主管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 志愿 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生源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 体育 教育专业承认各省统考成绩,执行生源省份录取规则;男、女生比例不限;体检标准除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还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必须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在陕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书法学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陕西省外省份有规定的依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无规定的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报考定向西安市各区县就业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计委颁布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规定。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学位 证书 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学校官网:xawl.edu? 招生信息网:zsb.xawl.edu
学校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查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