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印刷品资费调整为:
本埠 首重100g(不足100g按100g计算)为0.40元
续重每重100g(不足100g按100g计算)为0.20元
外埠 首重100g(不足100g按100g计算)为0.70元
续重每重100g(不足100g按100g计算)为0.40元
计算方法:
1.基本法:首重资费+续重资费
2.速算法:将邮件重量在十位、个位的数进位为整百,取百位前的数加“1”,乘以续重资费标准。(如果是外埠印刷品资费-0.1元)
例:“3783” 将“83”进位为“3800”,取“38”;
“2400”取“24”。
3.另类法:计算出本埠印刷品资费×2-0.10得到外埠印刷品资费
计算出(外埠印刷品资费+0.10)/2得到本埠印刷品资费。
具体计算:
例1:寄往外埠平常印刷品一件重3474g,其资费计算为:
方法1: 0.7+(3474-100)/100×0.4=14.3(元)
方法2: 0.4×36-0.1=14.3(元)
例2:寄往本埠平常印刷品一件重4600g,其资费计算为:
方法1: 0.4+(4600-100)/100×0.2=9.4(元)
方法2: 0.2×47=9.4(元)
另外注意:如果是挂号印刷品计算资费时再加上挂号费(3.00元)。
5公斤以上印刷品计算资费时,每一个5公斤不需再加首重资费。
按普通包裹邮寄费用低些!(也是挂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