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县不是在湖南省境内,是属黑龙江省。
绥远县,为旧县名,在1929年更名抚远县,属黑龙江省。县名来源康熙三十三年的对蒙古准噶尔部队的战争。
抚远有着厚重的历史渊源,是满族肃慎人的发祥地之一。原名“伊力嘎”,赫哲语意为“金色的鱼滩”。宣统元年(1909年)在依力嘎地方设绥远州,隶属临江府管辖。民国二年(1913年)改绥远州为绥远县,划归吉林省依兰道所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绥远县更名为抚远县,直隶吉林省为三等县,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州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划东北为十四省,抚远县划归新设的三江省所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将伪三江、东安两省合并为合江省,抚远县为合江省管辖。全国解放后,恢复东北三省,本县又归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所辖,后抚远县为黑龙江省省直管县试点,受黑龙江省直接管辖。
抚远市是黑龙江省直辖,佳木斯市代管县级市,地处黑龙江、乌苏里江交汇的三角地带。地理坐标是东经133° 40′ 08″至135° 5′20″,北纬47° 25′30″至48° 27′40″,是中国最东部的县级行政单位,也是中国最早见到太阳的地方。
全市总面积6262.48平方公里。东、北两面与俄罗斯隔黑龙江、乌苏里江相望,南邻饶河,西接同江。全市边境线长275公里。市政府所在地抚远镇距俄罗斯远东第一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市航道距离仅65公里。乌苏镇距离俄西伯力亚大铁路在远东地区最大编组站卡杂科维茨沃2.5公里。在黑龙江省及佳木斯市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抚远市地处中国陆地最东端,素有“华夏东极”和“东方第一县”之美誉。2012年,抚远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7.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