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买房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3、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4、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买房 后提取 公积金 的流程: 准备 身份证 、 购房合同 ( 借款合同 )、 购房 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 公积金提取 证明,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 住房公积金 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买房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的流程是: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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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若是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例如当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有住房方面的需求或者是其他政策允许的途径时,可以支取个人账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购房或者建造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或者退休的,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不同的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到所在单位提取并填写。申请书需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来保证有效性,然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去职工当时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再经过审核之后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然后确定所提交的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并且合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提取?
公积金的钱可以取出来
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需要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交什么资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您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任意管理部柜台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参见业务网点(具体网址:)。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公积金”查询离您最近的网点。
住房公积金到哪里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设立之初就是为了减轻老百姓买房时的负担,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公积金目前除了能够买房外,也是可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提取,减轻个人的资金压力,那么住房公积金应到哪里提取?又有哪些条件能取呢?
住房公积金到哪里提取
住房公积金应到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所提取的钱会由公积金中心打到公积金联名的银行卡中,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提取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到达法定离休、退休年龄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公积金提取人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本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一次性提取;
6、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各种意外或发生重大疾病,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9、本人家庭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公司职员可凭公积金提取文件,职员向工作的公司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在公司核实后,可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集中封存户的祝愿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凭申请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通知书》,由职员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储蓄账户。
正常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除了买房还贷外,一般非特殊条件下不建议提取,毕竟公积金买房不仅可在贷款额度上提高吗,还能有远远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
公积金在哪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以下是提取方法:
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
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取出来怎么取,在什么地方取?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