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没拿没有签字,原件返回不需要运费。
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不要因为一时的兴起,就随便购物。如果因为这样,就导致频繁不签收而退货,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也给商家带来麻烦。
网上购物的发展背景
1999年底,随着互联网高潮来临。中国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不断上升。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延续用户规模、交易规模的双增长态势。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接近5000亿,达4980.0亿元,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2%。
同时,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8亿,在网民中的渗透率达30.8%(《2013-2017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对于一些传统企业而言,通过一些传统的营销手段已经很难对现今的市场形成什么重大的改变了。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买家承担,因为退货并不是因为商家商品的质量等原因。但是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等问题,而导致卖家退货的,那么则由卖家承担运费。所以需要看情况。如果卖家有明确标明赠送顾客运费险的话,那么退货是不用自己承担运费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