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是指美国纽约市南北向主要街道之一。长达25千米,中间有数段作东西向转折,并间有广场。南段多银行、戏院、夜总会、旅馆等。为金融、商业和娱乐中心。
由于此路两旁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剧院,是美国戏剧和音乐剧的重要发扬地,“百老汇”因此成为了音乐剧的代名词。百老汇(Broadway),原意为“宽阔的街”。
扩展资料百老汇的公司和企业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是剧院经营商
第二是制作商
第三是节目经纪商。
剧院经营商一般拥有或者长期租用剧院,并负责剧院的日常工作等技术方面的要素。制作商指的是开发并创作百老汇节目的公司。
他们一方面要负责获取所有的创作作品的法律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等,另一方面要负责筹集资金,还要监督节目的开发过程以保证节目的成功。节目经纪商是制作商和剧院经营商之间的中间人。
—百老汇 (美国纽约街道名)
百老汇在美国纽约市。百老汇大道为纽约市重要的南北向道路,南起巴特里公园,由南向北纵贯曼哈顿岛。由于此路两旁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剧院,是美国戏剧和音乐剧的重要发扬地,“百老汇”因此成为了音乐剧的代名词。百老汇,原义为“宽阔的街”,但另一种说法认为这个名字是从荷兰文Bredeweg翻译过来的,这和把WallStreet翻成华尔街是相同的道理。
百老汇的历史可追溯至公元19世纪初。当时的百老汇大道就已经成为美国戏剧艺术的活动中心。建立于公元1810年的ParkTheater是现今纽约百老汇剧院的始祖,第二间剧院TheBroadway在1821年才出现于百老汇大道(Broadway)上。百老汇在这期间的戏剧风格受到当时欧洲维多利亚风格(VictorianStyle)的影响极大。伴随着移民潮及多样文化的冲击,属于美国本土的剧作家及演员才在这种意识刺激下出现。由于大部分的剧目都是改编自小说或文学作品,着作翻印再版或改编剧目的纷争不断,第一条关于着作权法的条文直至1856年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