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填制保险单的时候,首先需要注意在保险单每一栏的名称都要如实填写,比如说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各项基本信息。
2、在填写保单完成之后一定要注意查询,确保填写的资料都是正确无误的。
3、如果发现填写错误的话,应该及时的向保险公司联系修改保单上的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的赔付。
4、在填写保单的时候,如果遇到了自己不懂的专业名词,一定要及时搞清楚。
一、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2)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3) 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
二、基本概念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三、主要内容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四、声明事项
即将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资料列载于保险合同之内,作为保险人承保危险的依据。如被保险人的姓名与地址,保险标的名称、坐落地点,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已缴保费数额,被保险人对有关危险所作的保证或承诺事项。
五、保险事项
即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六、除外事项
即将保险人的责任加以适当的修改或限制,保险人对除外不保的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七、条件事项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享受权利所需履行的义务,如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责任,申请索赔的时效,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保单内容的变更、转让、取消,以及赔偿选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