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赔偿标准是:有保值的按照保值价格赔偿,没有保值的按照3倍邮费的价格赔偿,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适用,有异议的还可以提出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一、关于快递赔偿标准是多少?
??有保值则按保值价格赔偿、如果无保值原则最多只能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另外,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二、《邮政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寄快递目前是比较常见的,但对于快递丢失或者损坏后的赔偿情况,是需要根据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赔偿的,
??特别是不同的快递公司所认定的快递费用是不同的,那么最终的赔付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顺风快递丢了,只负责运费的几倍?
快递赔偿的标准是:有保值的,按照保值价格赔偿;没有保值的,按照邮费三倍的价格赔偿。在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如有异议,也可起诉至法院判决。
有保值的,按保值价赔偿;如果没有保值原则,最多只能赔偿三倍邮费。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递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不符的,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
此外,很多快递公司还提供附加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是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比较贵;该保险采用商业保险公司传统的运费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有一定比例的免赔额,即损失不全额赔付。在快递业务中,大多数人使用保价商品。
标准如下:
1.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额,已收邮费退还。
2.未保价邮件丢失、损毁或者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已付邮资的六倍,同时退还已收邮资。如果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损失,请根据交付货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的保价服务。
3.邮件延误的,国内快件按照承运人公布的全程时限退款。国内快递包裹邮件以普遍服务公布的时限为准,收取的邮费退还。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递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保价快递按照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递,应当依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
国内特快专递(EMS)邮件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的,按声明价值比例赔偿。
2、未报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
3、邮件发生延误的(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免除本次邮费(不含包装箱、单式、保价费等附加费用)。
4、一票多件邮件的赔偿按与协议客户签订的协议执行。
EMS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1、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失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和限寄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的。
3、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毁,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
4、因寄件人或收件人过失以及所寄物品本身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因寄件人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
6、客户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任何由于邮件的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
8、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
EMS免责条款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
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