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 iecms.ec/iecms/index.jsp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提交部门“嘉兴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
打印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携带如下备案登记材料,到嘉兴市办证中心外经贸局窗口(联系电话:2512266/3965201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办理相关事项:
1 、申请报告;
2 、打印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国税、地税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在拿到嘉兴市外经贸局盖章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后1个月内,必须到下列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将失效:
1、 到海宁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将进出口业务写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如已经完成此项工作则可省略本步骤)。
2、到海宁市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开立企业外汇帐户,到海宁国税局备案。
3、到海宁海关进行备案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嘉关在线网站jxedi,领取“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联系电话:0573-87385806
4、到商检局进行备案登记。(如果出口商品不必进行商检,则可以不去)。
5、到杭州海关办理“电子口岸”,手续请登陆杭州海关网eport,相关表格也可到本局网站“表格下载”。地址:杭州市黄龙路7号联系人:翁宇 电话:0571-87267611
注意事项:
1 、企业必须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报送(或传真)市外经贸局(外贸科)备案。
2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 30 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3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在 30 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4 、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登记表》自动失效。
根据《外贸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禁止有关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备案登记机关将撤销其《登记表》;处罚期满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依据本办法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5 、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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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备案登记表中 " 组织机构代码 " 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 / 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 、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 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 。
在WTO框架下,我国如何更好的开展对外贸易
一般流程交易
准备 报价
内容 磋商
签约 组织
货源 合同
履行 付款
方式 备货
包装 通关
运输 结汇
方式 核算
效益 这一阶段内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调研和制订方案。
(一)行情调研
行情调研为了获得与贸易有关的各种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得出国际市场行情特点,判定贸易的可行性并进而据以制定贸易计划。
行情调研范围和内容包括:经济调研;市场调研;客户调研。
1、经济调研
经济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制度、经济法律和条约、消费水平和基本特点等。总之,是对经济大环境有一个总体的了解,预估可能的风险和效益情况。对外贸易总是要尽量与总体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间开展。
2、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主要是针对某一具体选定的商品,调查其市场供需状况、国内生产能力、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成本、产品性能、特点、消费阶层和高潮消费期、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该产品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等内容。目的在于确定该商品贸易是否具有可行性、获益性。
3、客户调研
客户调研在于了解欲与之建立贸易关系的国外厂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它的历史、资金规模、经营范围、组织情况、信誉等级等其自身总体状况,还包括它与世界各地其他客户和与中国客户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历史和现状。只有对国外厂商有了一定的了解,才可以与之建立外贸联系。中国对外贸易实际工作中,常有因对对方情况不清,匆忙与之进行外贸交易活动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发生。因此在交易磋商之前,一定要对国外客户的资金和信誉状况有十足的把握,不可急于求成。
调研信息的主要来源有:(1)一般性资料,如一国官方公布的国民经济总括性数据和资料,内容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状况、对外贸易总量、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等。(2)国内外综合刊物。(3)委托国外咨询公司进行行情调查。(4)通过中国外贸公司驻外分支公司和商务参赞处,在国外进行资料收集。(5)利用交易会、各种洽谈会和客户来华做生意的机会了解有关信息。(6)派遣专门的出口代表团、推销小组等进行直接的国际市场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
(二)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是指有关进出口公司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对其所经营的出口商品作出一种业务计划安排。它是交易有计划、有目的地顺利进行的前提。出口商品经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的国内货源情况
如生产地、主销地、主要消费地;商品的特点、品质、规格、包装、价格、产量、库存情况。
2、国外市场情况
如市场容量、生产、消费、贸易的基本情况,主要进出口国家的交易情况,今后可能发展变化的趋势,对商品品质、规格、包装、性能、价格等各方面的要求,国外市场经营该商品的基本做法和销售渠道。
3、确定出口地区和客户
在第一步行情研究、信息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有利的出口地区和合作伙伴。
4、经营历史情况
如中国出口商品到2011年为止,在国际市场上所占地位、主要销售地区及销售情况、主要竞争对手、经营该种商品的主要经验和教训等。
5、经营计划安排和措施落实
如销售数量和金额,增长速度,采用的贸易方式,支付手段、结算办法,销售渠道,运输方式等。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一)广告宣传
广告宣传的方式有:在报刊杂志上刊登商业广告;通过广播、电视等传播信息;举办专门的展销会;采用赠送样品的方式使消费者直接迅速了解其产品;派专门的推销小组到国内进行直接的宣传活动。广告宣传要依据不同商品特点和不同市场习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广告宣传既要做到新颖,有针对性,有吸引性,能够刺激起潜在消费者的购买冲动,又要特别注意广告的真实性。不能通过虚假广告欺*消费者,那只能说是一种短视行为,得不偿失。同时,进行广告宣传还要注意节约,应巧妙选择宣传方式,认真设计广告内容,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广泛的宣传效果。
做好出口商品的对外广告宣传,是使商品顺利进入市场、扩大销售的重要手段。
(二)交易磋商
交易磋商的主要过程是:建立业务关系;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1、.建立业务关系
2、询盘又称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发出的探询交易条件的过程。其内容可繁可简,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有关的交易条件。
询盘对买卖双方均无约束力,接受询盘的一方可给予答复,亦可不做回答。但作为交易磋商的起点,商业习惯上,收到询盘的一方应迅速作出答复。
(1)买方询盘
是买方主动发出的向国外厂商询购所需货物的函电。在实际业务中,询盘一般多由买方向卖方发出。买方询盘如:
买方询盘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是:
①对多数大路货商品,应同时向不同地区、国家和厂商分别询盘,以了解国际市场行情,争取最佳贸易条件
②对规格复杂或项目繁多的商品,不仅要询问价格,而且要求对方告之详细规格、数量等,以免往返磋商、浪费时间。
③询盘对发出人虽无法律约束力,但要尽量避免询盘而无购买诚意的做法,否则容易丧失信誉。
④对垄断性较强的商品,应提出较多品种,要求对方一一报价,以防对方趁机抬价。
(2)卖方询盘
是卖方向买方发出的征询其购买意见的函电。
卖方对国外客户发出询盘大多是在市场处于动荡变化及供求关系反常的情况下,探听市场虚实、选择成交时机,主动寻找有利的交易条件。
3、发盘
发盘又称发价,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照提出的交易条件达成买卖该项货物的交易并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发盘人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发盘有实盘和虚盘之分,前者有约束力,后者无约束力,有关的详细内容将在第四章第一节中再做介绍。
4、还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中的内容或条件而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条件的表示。还盘中的任何一点改动,都意味着对原发盘的拒绝。
还盘只能由受盘人在原发盘的有效期内做出,其他任何人无还盘权力。发盘人对于受盘人的还盘,要仔细分析,弄清实质性变动和对方的真实意图,并做出相应答复。
若原发盘人对还盘内容和条件又作出新的修改,则成为再还盘,有时又构成新的发盘。一笔交易的成立,往往要经过多次还盘和再还盘的过程。
5、接受
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无条件全部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接受可由买方表示,也可由卖方做出,但必须是合法的受盘人,而且接受表示须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接受的表示必须明确。
(三)订货(签约)
订立合同是对以往磋差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共同接受的交易条件的最终书面确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经订立,以后的贸易活动都应与合同条款一致。
实盘虽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仍应通过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合同中规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条件,组织生产或收购调拨调运、仓储保管。
(一)生产或收购
对于自营出口商,订立合同后,应立即组织好生产。要求产品的品质、性能、包装、规格、外型等都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要保证原辅料、中间产品的及时供应,确保按时交货。
对于代营出口业务,出口商订立合同后,应做好国内的收购、调拨。收购途径有商业供货和外贸直接供货两种。
(二)调运
是将组织好的出口货物运往选定的出口地。如港口、车站、机场。调运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流向,选择从产地到出口地的最便利、最省时的运输路径。
(三)仓储保管
货物运到出口地不能马上出运时,应妥善保管。仓储时间要尽量缩短,因为仓储货物的价值不能马上实现,是一种资金的占用,同时还要支付仓储费,这是一种双重的损失。为此,应及时与外运公司取得联系,使货物尽快装运出口。 (一)履行合同
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
1、货
指按合同要求备齐货物待运,这在组织货源阶段已基本完成。
2、证
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是:托收、电汇和信用证。以信用证最为普遍,到2011年,前两者方式已很少再使用。这里所说的证,即指信用证。与信用证有关的活动包括:
(1)催证:指卖方督促买方尽快将信用证开出,通过开证行、议讨行送抵卖方。对外贸易中不履约事件经常发生,只有拿到了信用证,交易才有了基本成功的可能性,卖方才有可能收到货款。
(2)审证: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必须与合同条款完全一致,即所谓证同一致。因为银行在议付时,只按信用证内容付款,而不管合同条款如何。卖方应确保证同一致,防止买方通过信用证改变合同中规定的交易条件而蒙受损失。
(3)改证:当发现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卖方应及时要求买方按合同规定修改信用证。
(4)展证:展证要求是由买方在修改信用证时提出的。以避免出现延期违约行为。
3、船
国际贸易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等。以海运为主。船指的是货物的运输、报关过程。
首先是租船和定舱,然后是出运,最后是到达目的地并报关。
国际贸易运输路途远,时间长,风险大,因而必须投保。
4、款
指制单结汇过程。国际贸易凭单结汇,主要单据有:以发票为中心的货物单据,以提单为中心的运输单据和以保险单为中心的保险单据。各套单据之间的内容应相符,即单单一致,且都要与信用证内容相同,即单证一致。银行在结汇时,只要审查为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即付款,而不管货物实际情况如何(这是信用证结算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处理争议
争议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三种:
1、友好协商
2、仲裁
仲裁结果是任何人再无权改动,必须执行的。合同中一般都有关于仲裁地点、方式等内容的条款。
3、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主要用于办理无仲裁的案件。因为外贸争议诉讼时间过长(一般均在两年以上),且诉讼期间该产品不得进入该国市场,所以一般的外贸争议都不通过此种方式解决,而普遍采用仲裁法。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2005年时,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1)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2)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3)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4)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5)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装船: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可选择:
1、整装集装箱
集装箱(又称货柜)的种类:
(1)按规格尺寸分:到2009年,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干货柜(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2009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铝合金集装箱,钢板集装箱,纤维板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挂衣集装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2、拼装集装箱
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S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到2009年,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在中国,企业出口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此阶段往往被外贸企业所忽视,而它恰恰是求得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核算效益是指衡量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投入是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与贸易有关的直接费用之和;产出指出口外汇收入。核算效益的主要指标有投入产出之比;出口商品盈亏;换汇成本、创汇率等。出口贸易不仅要追求出口数量,金额的绝对量的增加,而且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这样的出口发展才有积极意义。亏损型的出口贸易对经济发展并无裨益。
总结得失应包括对整个贸易过程各个阶段的经验总结,以便在以后的贸易中更熟练,更有把握地进行。
面对wto发展的新挑战,中国的对贸易应做好三件事。
第一,积极推动wto发展,构建和谐国际经贸新秩序。
“多哈”终止,使wto的发展站在十字路口,面临新的选择,中国应当以此为契机,积极倡导和谐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wto体制是发达国家倡导的,对发展中国家带有很多歧视性,尤其我国在加入wto时的三大不利条款”就是证明。我们应当团结和依托广大发展中国家,以中国为核心,构建新的对话机制。拿出诚意,做出表率,展大国风范,与发达国家积极进行沟通和对话,化解矛盾,共同构建平等、公平、和谐和互利的国际经贸新秩序,推动wto在世纪之初焕发出昂然生机。
自gatt成立60年来,世界经贸的繁荣,印证了多边贸易体制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加入wto使中国受惠,更使整个世界受惠,因为中国加入wto,极大的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实力和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都要求中国在构建和谐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中,担当“领路人”角色。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只有形成适当而匀称的互动,发展和平与合作的关系,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才能形成。
和谐的含义,从理论上讲,是指一种“配合得适当而匀称”的关系。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和合”的概念除了有和谐、团结的意思外,还有向内、聚拢的意思,它能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和合”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体现了中国人最根深蒂固的一个愿望——和谐。在中国最早的文献中,就有关于和谐的思想。《书》中就有“协和万邦”的词句。对中国人来说,不论就自我修养还是就一般世事而言,和谐都是关键。所以,和谐反映了中国的一种文化,一种思维传统。这种传统作为中国的一种战略文化,对中国处理国际经济关系,一直有着深刻影响。
因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提出,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发扬。
所谓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如能够形成适当而匀称的互动,发展和平与合作的关系。其一方面是通过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多边的法制体系,反对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一个安全和可预见的环境,促进全球经济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要确保规则的公正,并在规则制定过程中,确保公平和广泛的参与,解决发展中国家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像发达国家一样,也能够从参与多边贸易体系中获得利益,最终实现全球共同发展。
当前,发展问题仍是建立和谐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障碍。
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差距。从全球发展趋势看,最不发达国家与最发达国家的差距在扩大,最贫困人口与最富有人口的差距也在扩大。一个贫富严重两极分化的世界,是谈不上和谐的。因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就是促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对反映旧国际经济秩序的现行国际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变。
第二,积极利用fta方式,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
通过双边安排、或自由贸易区形式进行的区域经济合作,在全球发展迅速。对于这种区域经济合作,是wto协定所允许的,但其对wto本身发展所带来的利弊,是一直存在争议的。近期wto官员指出:区域经济合作,已经使wto谈判的进程延缓。
目前,美国和日本都在积极寻求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对外贸易。这种合作,是在投资、贸易和对外承包等领域的优先安排,事实上排挤了其他wto成员的权利。这对我国来说,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构成了重要挑战,增加了对我国的非关税壁垒,使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面临严峻形势。
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战略。
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一是可以充分利用wto协定所允许的区域合作,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减少我国“入世”三大不利条款带来的歧视性待遇;二是可以减少其他国家的区域合作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及政治效应;三是可以大大减少我国遭遇各种贸易摩擦。
我国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时,应考虑或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设立专门机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发达国家一般都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区域合作工作。如日本2002年底成立了自由贸易贸易区总部,并在经济司内,增设了自由贸易区及经济伙伴关系处,具体负责双边fta或epa的谈判和规划;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也设有专门的双边谈判机构。我国也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商务部设立专门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机构,这样更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展开。
其次,区域经济合作应优先选择周边国家。
从经济上看,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总额,已经达到我国外贸总额的60%以上,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投资,达我国外资利用的70%以上;
从政治上看,我国和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政治和经济是相互促进的,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形式,优先发展周边经贸关系,可更好地促进政治关系,有利于我国周边稳定和安全。
首先,应当进一步全面推进“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我国和东盟已达成《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就货物贸易中的降税模式、敏感产品、争端解决机制等重大问题,达成一致。但在投资和服务贸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还没有展开。我们应利用现有合作平台,加强全面合作。
其次,大力推进中日韩区域一体化合作,力争在近中期形成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并努力不断提升合作水平,促进“10+3”自由贸易区乃至关税同盟的形成。
再次,推动与巴基斯坦和印度双边或三边自由贸易区的形成。
中国与这一地区的关系近年发展很快,特别是与印度的关系。印度也想与中国进一步发展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同时,中国与这一地区的巴基斯坦,一直保持很好的关系,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是完全有可能的。
最后,推动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
在中国与东盟签订的10+1自由贸易区的协议框架中,澜湄次区域经济合作,与东盟的5个国家相关,而且实现这一地区的发展,也可以使中国实现西南大通道的构想。
再次,除亚洲外,应当在多个地区确定重点合作伙伴,建立区域经济合作。
我国正在与美洲、太平洋地区、中东和非洲等国家谈判fta,但应当目标明确,优先考虑对我国有重要意义的国家。
在中东可优先考虑阿联酋。
阿联酋是中国在中东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而且阿联酋具有把中国商品,出口到中东地区其它国家中转站的转口贸易功能。
在南美洲可优先考虑智利。
我国与智利在2005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而且中智两国将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进程。中智建立自贸区,将给两国带来双赢结果,为两国发展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供新契机,智利可能成为中国与拉美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桥梁。
在大洋洲优可先考虑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近年来多次表示,要加强与中国的经贸关系,特别是在区域合作方面,表现出很大的热情,曾多次提出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建议,这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重点双边合作。
在非洲可优先考虑南非。
非洲地区经济发展较落后,但未来经济发展的潜力巨大。同时,非洲的区域经济发展也较快。因此,我们应首先着手与非洲最发达的南非,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为未来占有更大的市场做好准备。
上述国家一般是较为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与我国传统的贸易摩擦,已达到贸易摩擦总数的60%以上,通过与这些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
最后,通过apec推动区域经济合作。
apec主要是政治合作和对话,我国应当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并积极联合其他国家,推动在apec内部的经济合作。
具体来说,即我国可进一步参与apec的活动,争取在制定有关规则中有更多发言权,以充分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
我国还应继续推动上海经济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经贸合作,优化贸易和投资环境,实现降低商品、资本和服务流动成本的目的,为今后实现这一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创造条件。
第三,积极发展国内贸易,促进国内消费需求。
事实证明,一个完全外向型的国家,经济上发展是不稳定的,政治上也将受制于人。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保持经济上的适当独立性,才能在政治上真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应当首先把国内经贸发展好,这样才能增强经济安全和减少贸易摩擦。
首先,对于国内贸易发展的促进,应作好如下工作:
一是国内投资政策调整。
应当继续严格控制土地和信贷,抑制投资的过快增长,对于投资的产业应加强政策引导。
我国的国内投资,应当紧密配合我国的工业化调整。我国经济当前正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任务十分繁重。而工业化的实质是推进结构调整。目前三次产业的分布结构,比较粗放和落后,各类产业整体素质较低,技术落后,设备老化,产业趋同性、产品雷同性、功能单一性问题非常突出,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脱节程度越来越大,一般产品生产能力过剩,但高水平加工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严重不足。我国的国内投资,应当把支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作为一项重大使命,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对投资和产业变革的要求。
二是产业政策调整。
我国产业政策调整的核心,就是要在对核心技术的掌握有所突破的基础上,以产业合理化为政策内涵,营造公平竞争的产业发展环境,建立符合gaatt/wto规则的产业保护机制,实现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过程中,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发挥调节作用:努力创造一个供求平衡的市场环境;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主要包括完善市场体系、消除垄断、培养独立的市场主体等;科学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应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将产业政策具体化,即按照一定标准,科学地选择战略产业、确定“瓶颈”产业,在此基础上安排好产业发展序列,进而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重点。
就目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实际看,应把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信息产业等作为战略产业,把农业、能源、第三产业作为“瓶颈”产业,将这些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加快其发展。
三是通过建立更加具有弹性的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更加完善的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制度。
其次,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收入政策等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国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