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中国内地第一家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并实行以国际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
基本如下:
1、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2、37年来,深国仲积极推动中国国际仲裁在特区的创新发展,1984年在中国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第一个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特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现已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
3、国际化的仲裁员结构。作为中国最早聘请境外仲裁员的仲裁机构,深国仲持续加大仲裁员结构的国际化力度。仲裁员名册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覆盖,境外仲裁员有385名,占比超过41%,国际化比例全国领先。
4、持续的规则创新。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当事人为中心,深国仲持续创新业务规则:率先规定可以受理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仲裁案件,率先制定,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率先探索“选择性复裁机制”,率先推出谈判促进规则,率先实践“展会调解和仲裁”“商会调解和仲裁”和“香港调解和深圳仲裁”机制,率先创新“四位一体”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蔡元庆: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博士,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1997年获得日本熊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深圳市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现担任容大感光(300576)深纺织(000045),招商蛇口(0019792),欧菲光(002456)奥美医疗(002950)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