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正常出行。
四川隔离规定,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检测1次核酸,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市相关来返川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中风区地区,成都市成华区华府沙河小区,成都市锦江区首创娇子1号小区,成都市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成都市郫都区天荟小区,成都市郫都区西郡兰庭小区B区,成都市高新区保利百合花园小区,成都市东部新区金鸡村1社安顺街354号至裕民街14号,新都区三合嘉苑小区,成华区兴元华盛二期,都江堰市光明街27号,光明街29号,光明街65号,高新区香榭国际三期小区。
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即可。若您在近期与病例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主动报备,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