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审 申请书 范文三篇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行政再审申请书1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
再审申请人杨__因诉再审被申请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书,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
2.依法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11月17日颁发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
3.判决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__位于蚌埠市燕山路109号1栋1单元3号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将属于再审申请人杨__的合法财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故行政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销其错误的行政登记行为,后蚌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2012)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支持了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再审被申请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王__皆不服该行政判决,上述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以因单位内部分配的房屋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为由,驳回再审申请人杨__的诉讼请求,并撤销蚌山区人民法院(2012)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行政判决。
(一)原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原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在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第三项规定:?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首先,本案的诉争并非行政裁定书中所称?因单位内部分配的房屋而引发的纠纷?,而在于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纠纷。诉讼标的具体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__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充分。在本案的一审中,作为原告方的再审申请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也是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一审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合法的判决,而二审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的适用上断章取义,剥夺再审申请人杨__的合法诉权。若不作出颁证行为,纯粹单位内部的分配房屋纠纷,方属于该解释第三项的适用范围。其次,第三项的适用有其前置条件:?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本案中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对王__作出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对再审申请人杨__的财产利益产生实质影响,其当然有权利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裁决。再者,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第二项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王__所颁发的是房地产权证,依据该司法解释也应享有相应的诉权,并非全部被驳回。最后,从法的效力位阶和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从发,《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法发〔2009〕54号)的法律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不应机械适用后者,理应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权。
综上,本案的诉争不是表面的分房、腾房或建房纠纷,乃是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的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错误纠纷,再审申请人一审中正是针对该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出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理应拥有起诉的权利,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颁发房地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欠缺合法性与合理性
1.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对再审申请人杨__的财产权利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已经丧失该房产的法律处分权。
该房产是蚌埠市铸锻厂分配给再审申请人的职工宿舍,自1988年居住达二十多年,长期且持续、不间断地为其占有、使用和支配,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该占有状态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1998年,再审申请人与蚌埠市铸锻厂之间履行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所在单位蚌埠市铸锻厂亦已承认再审申请人对该房屋的合法财产权利。蚌埠市铸锻厂破产之后,其留守处的原始房产登记,亦能证明20多年来再审申请人对其一直拥有合法的财产权利,户口登记簿和身份证等也表明为其法定居住地。2011年11月17日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该房产登记在王__名下,并颁发了房地权证。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行为已经对杨__的财产权利产生实质影响,其房产权利基于该行政登记行为已经丧失,在法律上王__拥有该房产的处分权。作为利益受损的行政相对人,再审申请人当然有权利对其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要求司法机关予以裁决,该行政登记有瑕疵的理应撤销。
2.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王__颁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笔录(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证明王__已经自认2011年其与留守处赵南京篡改争议房产原始登记底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自认(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上诉状?)在作出给王__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出卖给王__诉争房屋的?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并未得到?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办公室?的房产处分的授权,而依据蚌埠市政府的相关文件后者享有处分权。王__也自认2012年3月2日?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办公室?方授权留守处办理产权手续。而王__所持有的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7日颁发的房产证,留守处并未得到房产处分权人的授权。出卖人无权处分,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仍以颁证,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事后的授权并不能弥补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缺陷,在法律上事后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当时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使用。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撤销给王__所颁发的房地权证。
(三)原审行政裁定实质上剥夺了再审申请人的诉权。
再审申请人杨__原系蚌埠市铸锻厂工人,1980年进入该厂工作,1988年该单位将位于蚌埠市燕山路109号1栋1-1-3号房屋分配给杨__,并于1998年6月9日向蚌埠市铸锻厂行政科交纳该房屋的过户费。25年以来再审申请人一直居住至今,并由其一直交纳房租费和水电费,再审申请人杨__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信息也以该房屋为居住地。2003年蚌埠市铸锻厂破产注销,其后移交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的原始房产登记信息中仍以再审申请人杨__为该房屋权利人(2011年7月12日杨__于留守处查询,并由留守处出示盖章的原始登记信息),原蚌埠市铸锻厂负责单位房产管理的行政科长李振远也出具了证人证言。但2011年7月15日,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的该房产的登记信息由再审申请人杨__被篡改为再审被申请人王__(上述事实可查证民事庭审判的笔录,王__的自认),并由王__作为购房人向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申请购买该房屋。后由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和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将房屋卖给王__。2011年11月17日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王__颁发该房产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该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严重侵害了再审申请人杨__的合法财产权益。
2012年3月7日王__起诉再审申请人杨__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房屋腾退,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决(2012)蚌山民一初字第00134号,驳回王__房屋腾退的诉讼请求。
再审申请人杨__于2012年5月30日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颁发的王__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蚌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和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出售该房产没有合法依据,依据蚌埠市相关政府文件能够出售该房产的为上述二者的上一级机构?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办公室?。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转让方无权处分该房屋资产情况下,为王__办理过户手续并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8月23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给的王__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
再审被申请人皆不服该行政判决上诉后,2012年11月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裁定撤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012)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行政判决,认定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驳回起诉。虽然杨__与王__的腾房纠纷,蚌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已经查清事实并作出民事判决;虽然针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存在瑕疵的行政登记行为,蚌埠区人民法院已经就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充分予以裁决。但是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使一切回归原点,该终局裁定产生堪忧的后果包括: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该案件中的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司法机关无权审查与裁决,而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利益更无法得以司法救济。王__持有房产证,房子却由杨__实际占有,单位已破产清算,二人之间的房产纠纷不可能以司法渠道妥为处理,法律权利与事实权利将永远分割。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实质上剥夺了再审申请人的诉权。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再审,依照事实和法律撤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
申请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行政再审申请书2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上诉人:1、张开盛;男,63年1月16日生,汉族,住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
2、万调芽,女,汉族,1941年2月28日生,农民,系张开盛之母亲,同住一起。邮编:_____。电话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吴晓明,局长。地址:余姚城区大黄桥路69号。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2007)甬行终字第135号《行政裁定书》申请再审。
案由,对杀人起因的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及批地查处乱作为的争议纠纷。
申请再审事由: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1、《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被申请再审人没有依法履行的受案范围的;2、《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一、二审《行政裁定书》认定的,(六)、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条件的。
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2007)余行初字第22号,和(2007)甬行终字第135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2、撤销再审被申请人在答复中,对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行为,及违法批地行为的不法认定,判令再审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为团体杀害自己亲人的杀人起因之一的张振棠第二次建房中的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批地行为,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的(2007)甬行终字第135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如下:
一、该二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主要证据不足,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的。
该二审《行政裁定书》称:诉争的答复中关于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问题的答复,是根据多次信访,调查核实后的回复。而非对上诉人权利、义务的处理决定。至于被上诉人在受理信访后,未对信访事项作出具体处理,并非本案审理范围,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申请人认为:多次信访,信访事项,请求意见是什么?是杀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批准行为。被上诉人调查核实的证据、依据在哪里?诉争行为不是对宪法规定的控申权,《土地管理法》第6、66条规定的控申权作出的处分。是什么呢?不对具体信访事项作出具体处理意见的张冠李戴,能叫依法行政吗?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五)的受案范围起诉,能叫非本案审理范围,诉讼请求不属于受案范围吗?这证明是足以推翻原认定的。
二、该二审《行政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在二审的开庭审理中,申请人已经驳倒了一审裁定:对本案诉争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在上诉人、被上诉人,及上一级行政机关都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立案庭也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这一、二审裁定只能是故意颠倒黑白的枉法认定行为。证明:原裁定认定的事实错了。
又在二审开庭审理中,对一审裁定适用的法律,被认为有四个错误:
1、对申请人的控申事项,被申请人有法定的查处职权。2、本案的诉争行为只是描述,而不是执法监察的意见。3、本案不是不服信访意见起诉,是不服复议决定后起诉。该项规定指的是不予受理。可是本案是驳回起诉。
又,张振棠户非法占地适用的法律错了,事后伪造的批文,所适用的法律,还会对吗?又,再审被申请人不依法查处,适用的法律错了,行政复议 维持适用的法律会对吗?一审法院的裁定书驳回起诉适用的法律错了,二审裁定维持时,所适用的法律还会对吗?这讲的是什么放纵侵犯实体利益的法理吗?
三、原二审程序严重违法。
1、二审法院无申请免交、缓交预交受理费的决定书,或通知书。
2、在一、二审中,都提出了调取证据、勘验现场的申请,都未答复。
3、庭审中以对八个案子,合并审理。严重侵权。
四、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1、再审申请人在一审提供的(新)证据证明:本案中张振棠多占35、移位占30,又强占30余平方米土地的行为,至今现场尚存。仍未查处。
2、再审被申请人在本案中违法批地的行为,能自己来查吗?不能。应上报查处,而至今仍未上报依法查处这一违法用地和批地行为?
3、隐匿再审申请人的投诉内容证明被诉行为内容不合法又程序违法。
4、多年来对申请人时间、精力及财产的损害被申请人必须连带赔偿。
特提出以上再审请求。以揭开被掩盖的团体杀人案的起因: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的违法用地行为和原历山镇人民政府违法批地的真相。严打杀人犯。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人:
行政再审申请书3再审申请人涂 J(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住湖北省荆门市
再审被申请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邮编:448124。
法定代表人刘启华,职务:区长。
因与再审被申请人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再审申请人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鄂行终字第349号?行政判决(以下简称?原终审判决?),提起再审申请,请求:
1、撤销?(2016)鄂行终字第349号?行政判决;
2、指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申请再审的理由
基本理由是: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再审申请人在原一审中提出的最本质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再审被申请人对再审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关于涂J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违法。也就是说,对该回复的合法性审查是本案关键。
原终审判决认定:?涂J于2014年1月15日向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申请获取?2008年9月掇刀区在团林镇樊桥水库设立法制教育学习班的依据及其工作人员职责?的政府信息,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口头及书面答复。其后,涂J又重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26日作出《关于涂建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告知其已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对重复就此事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不再重复答复。该回复适用法律正确?。这一认定,存在以下系列错误。
第一,本不存在?口头答复?的事实,却认定为?进行了口头答复?。
原一审、原终审判决均无证据证明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再审申请人进行了口头答复。
第二,申请内容本不重复,却认定是重复。
对比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原一审证据]即知,2014年3月30日所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与2014年1月15日所提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有11点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法定告知义务并未履行,却认定?已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所谓的法定的告知义务,实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中的规定,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而原终审判决认定的再审被申请人已履行的所谓?法定告知义务?却是这样?
?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区设立法制教育学习班对涂J夫妇进行法律宣传和信访条例学习教育是为了帮助公民提高法律维权意识,现予以书面答复?。[见原一审证据]
由此可见,再审被申请人所作答复的实然状态与法律规定中应然要求相去十万八千里。
由此可见,该回复分明与法相悖,是不合法的,是应当判决撤销的,原判决却认定?该回复适用法律正确?,进而错误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维持了原一审判决。
所以,再审申请人认为,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严重侵害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再审申请,请求贵院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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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 城市规划
441328湖北随州邮政编码:441300,湖北随州电话区号:0722,以下为邮编详细情况
市区各街道:441300 肖店乡:441300 塔湾乡:441301 万店区及所属各村:441302 万店镇、万店区及所属各村:441302 新中乡:441302 兴隆庵乡:441302 高城镇:441303 七姑乡:441303 卸甲乡:441303 白庙乡:441304 黄湾乡:441304 岩子河乡:441304 殷店区、殷店镇及所属各村:441304 殷店镇及所属各村:441304 朱店乡:441304 江兴店乡:441305 人和乡:441305 天河口镇:441305 田上山乡:441305 草店区及所属各村:441306 小林镇:441307 新菊乡:441307 祝林乡:441307 出山乡:441308 高庄乡:441308 红石乡:441308 淮河区及所属各村:441308 淮河镇:441308 封江乡:441309 何家乡:441309 历山镇:441309 两水乡:441309 王岗乡:441309 净明乡:441311 尚市镇:441311 苏家乡:441311 太山乡:441311 王家河及所属各村:441311 倒峡乡:441312 青苔乡:441312 车店乡:441313 沙河乡:441313 万和镇:441313 晃山乡:441314 解河乡:441314 新城镇:441314 安居镇:441315 车岗乡:441315 加庙乡:441315 肖店乡:441315 大碑乡:441316 河武乡:441316 环潭镇:441316 廖寨乡:441316 许庙乡:441316 ?阳镇:441317 大山乡:441317 钟家乡:441317 鲍集乡及所属各村:441318 桂花乡:441318 洪山镇:441318 双河镇、鲍集乡及所属各村:441318 宋家乡:441318 新阳乡:441319 长岗乡及所属各村:441321 庹家镇、长岗乡及所属各村:441321 高庙乡及所属各村:441322 河乡:441322 九龙乡:441322 均川镇、高庙乡及所属各村:441322 七条乡:441322 药山乡:441322 古城乡:441323 柳林镇:441323 团结乡:441323 刘店乡:441324 大洪山乡:441325 古庙乡:441325 三里岗镇:441325 尚店乡:441325 新集乡:441325 陈畈乡:441326 光化铺乡及所属各村:441326 金屯乡:441326 十岗乡:441326 桃园街:441326 淅河镇、桃园街、光化铺乡:441326 大堰坡镇:441327 永丰乡:441327 ?潭乡:441328 东方乡:441328 府河镇:441328 五四乡:441328 华宝乡及所属各村:441329 黄庙乡:441329 鲁城乡:441329 砂子乡:441329 唐王乡:441329 唐镇、华宝乡及所属各村:441329 三合乡及所属各村:441330 吴山镇、三合乡及所属各村:441330 石伏乡:441331 何店区及所属各村:441332 红星乡:441333 建国乡:441333 洛阳区及所属各村:441333 洛阳镇、张畈乡及所属各村:441333 张畈乡及所属各村:441333 河源乡及所属各村:441334 前进乡:441334 新街区、河源乡及所属各村:
编辑本段运城概况
拼音:YUNCHENG
邮编 044000
区号 0359
车牌:晋M
别称:凤凰城
市树 国槐
市花 月季 菊花
市政府驻地:河东街
2006年CCTV十佳魅力城市
baike.baidu/view/4723.html?wtp=tt
运城市古称河东,因“盐运之城”而得名。是三国蜀汉名将关羽的故乡,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北依吕梁山与临汾市接壤,东峙中条山和晋城市毗邻,西、南与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隔黄河相望。全市辖1区2市10县、146个乡镇(办事处)、3338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500万,其中乡村人口351万,占71%。全市国土面积1.4万平方公里,总耕地877.3万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2.15亩。?
运城市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的最早发祥地之一。距今约180万年前,这里就有人类活动生息。舜都蒲坂、禹都安邑以及中国奴隶制社会第一个王朝——夏的都城均在这里。春秋时统属晋国,晋献公于公元前669年定都于绛(今绛县)。韩、赵、魏三家分晋后,运城属魏,当时,魏国的都城在安邑(今夏县禹王城一带)。秦始皇统一中国,设36郡,运城属河东郡,治所安邑。以后两千多年,建置频繁,但一直惯称这一地区为“河东”。新中国建立后,成立运城专署。1954年,运城、临汾两专区合并为晋南专区。1970年,晋南地区撤消,重设运城地区。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运城地区设运城市。?
运城市地势平坦,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是传统的农业大区。年平均降雨量525毫米,日照2350小时,气温13摄氏度,无霜期212天,农业生产条件较为优越。历史上“嫘祖养蚕”、“后稷稼穑”、“舜耕历山”等与农业有关的优美传说均发生在这里。在四、五千年以前,河东先民已掌握了种植高粱的技术,开中国高粱栽培之先河。在三千多年前,已有劳动人民在黄河、汾河谷地建立了农业据点。春秋末期,这里的汾河谷地就因农业发达、人口聚集而兴起了著名的城市绛州(今新绛)。新中国成立后,运城一直是山西省乃至全国的麦棉基地。13个县(市、区)中有11个曾被列为山西省商品粮基地县,其中六个被确定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两个被列为国家商品棉基地县,一度被称为“山西的乌克兰”。近年来,坚持科技调产,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果、畜、菜、粮、棉五大主导产业,粮经比例由过去的8:2调整为5:5。仅苹果一项就达300多万亩,成为全国优质果品基地之一。龙头企业发展到232家,32家初具规模,带动全市22万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粟海、忠民、新绛蔬菜产业集团跨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编辑本段交通概况
公路方面,全市通车总里程达到14063.5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99.2公里;全市高速公路达到315公里,北上太原、南下西安、东去郑州都有高速公路直达,运城中心城市到各县市一小时经济圈已经形成。
铁路方面,南(大)同蒲(州)铁路北接太原,西南方向与陇海铁路大动脉连接;侯(马)西(安)铁路是晋煤外运的大通道,目前正在进行扩能和电气化改造;运城至河南三门峡铁路已经列入“十一五”规划。
航空方面,运城机场已经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太原 沈阳 昆明等9条航线,可以起降大型客机。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交通网络已经形成。
目前即将完成4D国家干线级机场改造,可以起降大型客机。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交通网络已经形成。
编辑本段行政区划
2005年,运城市辖1个市辖区(盐湖)、10个县(临猗、万荣、闻喜、稷山、新绛、绛县、垣曲、夏县、平陆、芮城),代管2个县级市(永济、河津)。
运城市 面积14106平方千米,人口500万。
盐湖区 面积1237平方千米,人口62万。邮政编码044000。区人民政府驻府东街。
永济市 面积1221平方千米,人口43万。邮政编码044500。市人民政府驻城东街道。
河津市 面积593平方千米,人口36万。邮政编码043300。市人民政府驻城区街道。
芮城县 面积1161平方千米,人口38万。邮政编码044600。县人民政府驻古魏镇。
临猗县 面积1350平方千米,人口53万。邮政编码044100。县人民政府驻猗氏镇。
万荣县 面积1037平方千米,人口42万。邮政编码044200。县人民政府驻解店镇。
新绛县 面积600平方千米,人口32万。邮政编码043100。县人民政府驻龙兴镇。
稷山县 面积680平方千米,人口33万。邮政编码043200。县人民政府驻稷峰镇。
闻喜县 面积1160平方千米,人口38万。邮政编码043800。县人民政府驻桐城镇。
夏 县 面积1328平方千米,人口35万。邮政编码044400。县人民政府驻瑶峰镇。
绛 县 面积968平方千米,人口27万。邮政编码043600。县人民政府驻古绛镇。
平陆县 面积1151平方千米,人口25万。邮政编码044300。县人民政府驻圣人涧镇。
垣曲县 面积1620平方千米,人口22万。邮政编码043700。县人民政府驻新城镇。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止到2005年12月;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5)》, 盐湖区包括:姚孟办、东城办、西城办、南城办、北城办、中城办、安邑办、大渠办、解州镇、龙居镇、陶村镇、泓芝驿镇、北相镇、三路里镇、东郭镇、席张乡、金井乡、王范乡、冯村乡、上郭乡、上王乡。 河津市包括:城区街道办事处、小梁乡、下化乡、赵家庄乡、阳村乡、柴家乡、僧楼镇、樊村镇、清涧街道办事处、柴家乡。永济市包括: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虞乡镇、卿头镇、开张镇、栲栳镇、张营乡、蒲州镇、韩阳镇。 芮城县包括:古魏镇、风陵渡镇、阳城镇、永乐镇、大王镇、南卫镇(这个“卫”字是我简化以后的,真正的“wei”字我的输入法里没有,但字的意思是石磨盘)、西陌镇、陌南镇、东垆镇 临猗县包括:猗氏镇、牛杜镇,嵋阳镇、楚候乡、庙上乡、七级镇、临晋镇、东张镇、角杯乡、孙吉镇、北辛乡、耽子镇、北景乡、三管镇。 万荣县包括:解店镇、南张乡、裴庄乡、光华乡、荣河镇、万泉乡、高村乡、贾村乡、王显乡、通化镇、西村乡、皇甫乡、汉薛镇。 稷山县包括:稷峰镇、翟店镇、西社镇、清河镇、化峪镇、太阳乡、蔡村乡 垣曲县包括:新城镇、毛家镇、皋落乡、长直乡、王茅镇、解峪乡、华峰乡、古城镇、历山镇、英言乡、蒲掌乡。 绛县包括:古绛镇、横水镇、南樊镇、安峪镇、大交镇、磨里镇、陈村镇、卫庄镇、郝庄乡、冷口乡 夏县包括:瑶峰镇、水头镇、禹王乡、胡张乡、裴介镇、尉郭乡、庙前镇、埝掌镇、南大里乡、泗交镇、祁家河乡。 平陆县包括:圣人涧镇、部官乡、坡底乡、杜马乡、洪池乡、三门镇、张村镇、张店镇、曹川镇、常乐镇。 闻喜县包括:桐城镇、郭家庄镇、裴社乡、石门乡、河底镇、后宫乡、侯村乡、东镇、礼元镇、薛店镇、畖地镇、神柏乡、阳隅乡。 新绛县包括:龙兴镇、泽掌镇、北张镇、三泉镇、古交镇、万安镇、横桥乡、阳王镇。
编辑本段历史人文
运城市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古迹源远流长,光辉灿烂。相传后稷教民稼穑于稷山,嫘祖教民养蚕于夏县。舜建都蒲坂(今永济),禹建都安邑(今夏县)。重要文化遗址有芮城的西候度;垣曲的南海峪岩洞、同善镇的“帝舜故里”遗存;夏县的禹王城、东下冯、西阴;永济的独头、尧王台;河津的西王村、北里村;绛县的原窑河;平陆的七里坡等。重要文物古迹有芮城永乐宫,它不但建筑别致,而且有着精美的元代巨幅壁画,以其精湛的艺术魅力著称于世。此外还有解州关帝庙;永济普救寺莺莺塔、万国寺;万荣的飞云楼,秋风楼,稷山的青龙寺;新绛的稷益庙等,都是运城的重要文物古迹。
运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自古以来,公候将相、学者志土,代不乏人。上古时期就有舜耕历山,禹凿龙门,后稷稼穑,嫘祖养蚕,黄帝战蚩尤等历史传说,春秋时富贾大商猗顿,汉代绛候周勃,三国名将关羽,隋未哲学家、教育家文中子王通,唐初“四杰”之首王勃,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柳宗元,唐玄宗宠妃杨玉环,大将薛仁贵、张守硅、宋代著名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等,皆为本市历史名人。戊戌变法的六君子之一杨深季以及辛亥革命时期的张士秀、李岐山、景梅九等著名人士,在河东大地上都负有崇高声誉。
编辑本段经济
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624.2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86.4亿元,经济总量位居山西省第三位。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大潮中,运城彰显出五大优势: 社会发展
全市负有盛名的十大农产品是:小麦、棉花、苹果、稷山板枣、王过酥梨、绛县山楂、蒲州柿子、临晋酱玉瓜、万荣大黄牛、黄河鲤鱼,一批优质农产品已经打入首都和国际市场。?
运城市是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西省新兴的工业基地。
这里有全国最大的无机盐化工基地南风集团、装备规模居世界第一的运城制版集团、亚洲最大的铝工业基地山西铝厂、全国第二大铜冶炼基地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铁道部的龙头企业永济电机厂等大型企业。近年来,初步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六大产业群体。即:铝电材联营、钢铁和镁业等冶金产业群,日用化工、煤化工和医药产业群,机械及精密铸造产业群,新型材料、玻璃器皿等亮点产业群,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群,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群。
培育了海鑫、阳光、通达、振兴、忠民、粟海、龙门、南风、关铝、制版、亚宝、丰喜等一批年产值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海鑫、阳光、通达、振兴、粟海、龙门等6家民营企业进入全国500强,海鑫集团成为全国民营企业最大纳税户。钢铁总产量达到480万吨;金属镁产量达到16万吨,占世界的25%、全国的50%、全省的80%;化工产品元明粉、硫酸钾、洗衣粉的产量分别占到国内市场的60%、50%、25%以上;电解铝产量2005年将达到90万吨,氧化铝将突破200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基地,“神舟6号”火箭用的就是关铝的电解铝;以镁铝合金、磁性材料、精密铸造、汽车零部件、纳米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30余个。?
运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交通上,南同蒲铁路纵贯南北,侯西铁路横亘东西,南同蒲铁路侯马至东镇段复线建设已接近尾声。境内有运(城)风(陵渡)高速公路、运(城)三(门峡)高速公路和侯(马)运(城)高速公路,禹门口、风陵渡及三门峡三座黄河公路大桥联结西北、西南和中原地区,与洛阳、郑州和西安形成了纵横交错网络。全市公路里程8611公里,居全省第一,高速公路里程235公里,居全省第一;环中心城市高速网和通往各县(市)的一小时经济圈初步形成;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村村通油路,93.3%的村通客车。特别是运城关公机场成功通航,直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航线,架起了运城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空中通道,填补了黄河金三角地区的空中交通空白。中心城市建设上,改造了七大出入口,南风广场正式对外开放,新区建设进展顺利。水利上,全市扩建新建了尊村引黄、海鑫引水工程和禹门口提水枢纽等大型工程。完成了农村贫困地区的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电力上,全市建有电厂五座,初步形成了以500千伏、220千伏双环网为主干,以110千伏、35千伏覆盖全市各主要乡镇的现代化大容量电网结构。通讯上,全市已实现市话交换程控化、无线通信移动化,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每百人拥有量全省领先。?
运城市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九五”时期以来,全市经济保持了10%以上的增长速度。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实际,努力建设山西省的农业大市、工业大市、教育大市、旅游大市,建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具有河东文化特色的工贸旅游中心城市,主要经济指标一直位居全省前列。2004年,全市GDP完成359.3亿元,同比增长15.4%;财政总收入43.5亿元,同比增长2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2亿元,同比增长2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5亿元,同比增长2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0.6亿元,同比增长21.1%;外贸进出口总额5.35亿美元,同比增长4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8元,同比增长10.3%;农民人均纯收入2587.3元,同比增长11.5%。
编辑本段旅游资源
运城市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十分丰富。现存古迹200余处,文物景点1600余个,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元代壁画宝库芮城永乐宫、《西厢记》故事发生地永济普救寺、中华四大名楼之一鹳雀楼、唐开元蒲津渡大铁牛、华北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历山原始森林及中华宰相第一村等。历史上“黄帝战蚩尤”、“嫘祖养蚕”、“后稷稼穑”、“舜耕历山”、“禹凿龙门”、以及曾显赫扬名一时的文臣武将名人关羽、柳宗元、王通、王勃、王维、司马光、薛仁贵、吕洞宾、杨贵妃、关汉卿等都在这里留下了许多典故与传说。
运城是中国古文化的摇篮,文化艺术光辉灿烂,源远流长。有多次出访国外引起轰动的绛州鼓乐:有上下飞舞,左旋右转的民间花鼓;有参加亚运会开幕式名扬海外的绛县飞龙;有爬高滚球的文武狮子舞;有奇罕惊险的高跷;有造型优美、巧夺天工的抬阁、背阁;有飞光流莹、壮观迷人的河津转灯;有多次赴京演出的山西“四大梆子”之一蒲州梆子和深受观众喜爱的眉户;有做工精巧、食色鲜艳的面塑“河东花馍”;有独具魅力、生动逼真的民间剪纸、刺绣;有在天寒地冻之时赤脚露背的永济长旺“背冰”等等,使游客大开眼界
编辑本段根祖文化
运城,古称河东。这里,文化遗址荟萃,碑碣墓葬密集,文物景点星罗棋布,名胜古迹不可胜数,堪称名副其实的华夏之祖,炎黄之根,中国之本。这里,蕴含着中华民族最深的根,最古的源,是联系全球华人的历史纽带,是华夏文化基因的重要谱系依据。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这块“中华民族的滥觞之地”有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一致的认识,那就是:二十年成就看深圳,一百年变迁看上海,一千年沧桑(元、明、清)看北京,三千年历史(秦、汉、唐)看西安,五千年文明(尧、舜、禹)看运城。只有到了运城,才能最直观地感知人类的始祖和起源。
编辑本段华夏十大根祖文化·曙猿篇
人们都知道,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但是,人和猿共同的始祖又源自何处呢?关于这个问题,世界考古学界有人说欧洲,有人说非洲,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运城市垣曲县发现的“曙猿化石”却证明,运城,才是人类真正的故乡。
曙猿是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类人猿。曙猿化石发现以前,由于人类化石不断出土,人类摇篮说曾摇摆于各大洲。1856年和1907年,分别在德国发现的尼安德物人和海德堡人,使人类摇篮欧洲说风行于世。上世纪六十年代,考古人员在非洲发现了以埃及法尤姆人为代表的大量的早期高等灵长类动物化石后,非洲说又占了上风。1994年至1997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在运城市垣曲县发现了众多具有高等灵长类动物特征的牙齿、颌骨等古生物化石。中国科学家与美国科学家联手对这些化石进行精心考证和研究后,把这些化石命名为“世纪曙猿”化石,并证实这些化石生成于4000万年前。当时这里气候温润,湖泊交错,山青水秀,树高林密,很适宜古生物生存和繁衍。随后,两国科学家又联合在2000年3月16日出版的英国权威科学期刊——《自然》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认为“世纪曙猿”是迄今为止地球上发现最早的、包括人类在内的高等灵长类动物的祖先,约生活在距今4500万年至4000万年之间的中始新世。这样,中国就很可能是包括人类在内的高等灵长类动物的发祥地,垣曲则成为最早的人类发源地。对此,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考古学家贾兰坡先生曾高度评价说:高等灵长类动物祖先的发现,“是中国20世纪考古生物学上又一极为重要的发现”,其意义“可与周口店北京猿人的发现相媲美”。它不仅表明曙猿是一个十分原始的灵长类家系的成员,而且有助于解决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即在灵长类动物家族中,类人猿动物的世系源自何处。2000年4月11日,《人民日报》以《人类远祖起源于中国》为题,对“世纪曙猿”及其研究成果作了报道,指出:“专家认为,山西垣曲‘世纪曙猿’的发现,推翻了‘人类起源于非洲’的论断,同时也把类人猿出现的时间向前推进了1000万年。”
“世纪曙猿”使它的发现地——运城垣曲这块古老的文化地域披上了神秘的色彩,引起了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目前,垣曲县投资1.2亿元精心打造世界级品牌的“人类远祖园”工程已经破土动工。它将依傍黄河小浪底库区、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自然景观,形成一个既有崇山峻岭、峭岩绝壁,又有湖光山色、溶洞、森林与瀑布,集对外文化交流、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园区,让远道而来的人们充分领略久远深厚的黄河文化。园区竣工投入使用后,垣曲县还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使其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编辑本段华夏十大根祖文化·用火篇
火的使用,堪称一项划时代的创举,大大加快了人类进化的步伐。人类用火,始于运城市芮城县183万年前的西侯度人。
原始社会时期,黄河大拐弯处的古河东地区(今运城市及临汾市部分县市),气候温润,水草丰美,树高林密,动物成群。那时,我们的祖先还不知道用火,在这里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一天,一场偶然的雷火,引燃了大片森林,成群的动物四散奔逃,有的丧生火海,有的逃往远方。大火过后,幸存下来的先民们一时失去了食物来源,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在灰烬中寻找被火烧过的动物肉和植物果实借以裹腹。然而他们却惊喜地发现,被烧烤过的食物与以往所吃的食物截然不同,不仅味道鲜美,而且容易咀嚼。于是,他们开始留意保存火种。后来,先民们又从长期的实践中观察到,火虽然可怕,但可以烧熟食物,还能照明、驱寒,就有意识地采集火种,并尝试使用火、吃熟食。这对人类体质和大脑的发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的祖先正是从大自然的恩赐中才发现了火,认识了火,学到了用火和吃熟食的本领。他们从最初小心翼翼地保存自然火种,到若干万年后发明钻木取火、撞击燧石取火,开创了中华民族取火用火的先河。1961年至1962年,考古学者在我市芮城县西侯度文化遗址考察时,在约50余米厚的更新世早期砂砾层中,发掘出了中国长鼻三趾马、山西披毛犀、晋南麋鹿、纳马象等20余种已绝种的古生物化石,其中呈灰、黑、灰绿色的哺乳动物筋骨、鹿角和马牙,与北京人遗址中发掘的被烧过的动物骨头和牙齿没什么两样。经过化验证明,这些动物遗骨的确是被火烧过的,这就是闻名遐迩的“烧骨”。后经古地磁法测定,西侯度文化遗址距今至少在183万年以上。因而学术界认为,西侯度人点燃了人类第一把文明圣火,开创了人类的用火史,当为“人类烹调之祖”。这一发现,把人类用火的时间向前推进了100多万年,堪称西侯度人对人类的巨大贡献。
火,给人类带来了熟食、光明和温暖;用火,大大加快了原始人类进化的步伐;人工取火,则标志着人类第一次掌握了改变物质世界的强大力量,使人类文明产生了重大飞跃。正是由于发现和使用了火,我们的原始先民们才逐步具备了全天候的活动能力和顽强的生存能力。难怪《世界史》中评价说:“火是一切发现中最伟大的发现,它使人类能够生存于不同的气候中,造出众多的食物并迫使自然力为人们工作”。这一评价可谓恰如其分。
火是一柄双刃剑,既给人类带来了福祉,却也常常引发灾难。用火之利,防火之害,遂成为人类一种永恒的追求。远古时期的人们对火的敬畏逐渐衍生为对火神的崇拜。远在氏族社会时期,就出现了专门祭祀火神的场所。当人类进入家庭生活阶段后,炉灶之火便被演化成火神的象征。时至今日,在运城及其他一些地方,人们还保留着每年腊月二十三日晚上祭祀灶神的习俗。
炎黄子孙们将中华圣火从远古演绎到现在,从地面演绎到天空,演绎得淋漓尽致。可以说,人类文明的演进史就是一部照耀全球的火文化的发展史。
编辑本段华夏十大根祖文化·后土篇
在运城市万荣县境内黄(河)汾(河)交汇处,有一座祠庙,是专为祭祀后土圣母而建的,它就是被誉为“海内祠庙之祖”的后土祠。这里,蕴涵着中华民族最深的根,最古的源,是联系全球华人的历史纽带,是华夏文化基因的重要谱系依据。
在中国远古时期的母系氏族社会,氏族(部落)的首领称为“后”。“后”是部落内一切重大事情的决策者、指挥者、领导者。而土者,地也。“地即母”(《后汉书·傀嚣传》),二者都是繁衍人类的。“后土”,就是母系氏族社会最高的女性君王。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认为,后土其实就是“女娲”。女娲,是中国远古时期母系氏族社会一位很有名望的氏族部落首领。她置婚姻、育儿女(《风俗通义》),做笙簧、创舞乐(《世本·作篇》),使中华民族早在1万年前左右,就初现文明曙光。可以说,她是大地的最高君主,是华夏民族的原始先祖。人们出于敬仰,就像对赖以生存的大地一样对她顶礼膜拜,尊其为“后土娘娘”、“女娲娘娘”。
我国的用盐史始于运城,运城盐湖是我们祖先开发最早的盐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