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按国内惯例喽,平信向外埠寄1.2元人民币。给你发一条“旧”闻吧。
邮费第四次调整 新会区15日起执行新标准
来源:新会区政府信息网 时间:2006-11-24 11:24:23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从本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这是新中国成立57年来,对邮费的第四次调整。
据区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上一次资费调整是1999年,由不分本外埠0.50元调整为本埠0.60元、外埠0.80元。今次邮费上调后,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由每重20克本埠0.6元、外埠0.8元调整为本埠0.8元、外埠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不变;国内明信片资费则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目前 E M S仍执行原价。区邮政部门表示,明信片资费有一定的缓冲期,时间为一个月。而对于刚发行的2007年的邮政贺卡,缓冲期限则推迟至明年3月4日。这意味着市民购买了猪年的邮政贺卡,只要在明年3月4日前投递出去,就不需要添加邮资。
区邮政局有关负责人还提醒市民,新的邮费标准已经在本月15日开始执行,邮寄信函时记得按照新的邮费标准贴足邮票。邮资不足的信件将被退回。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补充,这是过期了的新闻——实行日期是2006年12月15日开始实行,任何地区实行时间不得超过2006年12月31日
希望你能采纳我的意见,能得到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