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最简单了啊,你自己打个专车,去跟司机师傅聊一聊不就知道了吗?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经常需要出差,每次去机场都得打车,公司只让打快车,不让打专车,虽然说打快车,一般情况下车型都是老款轩逸、老款宝来这些车型,但是偶尔也能碰到个B级车,甚至我打快车还打到过别克GL8。
每回我都会跟司机师傅聊天,有些师傅还是非常乐意跟你聊的,毕竟他们开一天车也闷得慌,我总结一下我所了解到的信息,肯定不全面,如果有朋友跑过滴滴,欢迎补充。
1、用20多万的车跑滴滴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跑快车,另外一种是跑专车。有的人不愿意跑专车,因为跑专车对司机的要求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上下车的时候各种礼仪必须到位,很多人觉得跑滴滴就是为了工作自由,不受拘束,所以宁愿开20万的车跑快车,也不去跑专车。而据他们讲,其实跑快车和跑专车的收入差不太多,因为快车的单量多、专车的单量少。
2、跑滴滴的收入情况,跑得越多,你的收入就越稳定。什么意思呢?之前碰到过一位司机,他跟我说,原先他以为,跑滴滴是凭运气,运气好,接一个大单,就能赚不少钱。但是跑了一段时间的滴滴之后,他发现,其实他更多的是耗费了时间,换来了金钱。他算了一下,基本上平均下来,每个小时的收益情况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 你每天跑8个小时,每个小时的收益可能为50元;你每天跑12个小时,每个小时的收益可能也是50元。
3、司机师傅最不愿意跑的时段是后半夜,特别是夏天。因为后半夜经常会碰到喝多酒闹事儿的,甚至吐在车上,也没法儿跟乘客讲理。但是后半夜的单价高。而且很多人专职跑滴滴,是两个人轮换着跑的,也就是白天一个人出车,晚上另外一个人出车,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一台车的价值。
4、 几乎没有一个司机师傅是不抱怨滴滴平台的。 具体的,我就不展开了,因为我没有跑过,具体平台是怎么运作、怎么“坑”司机的,留给跑过滴滴的朋友回答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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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万出头的车子跑滴滴的倒是有,像是本田的混动雅阁,这个是比较常见的,价格再高一点人家就只跑专车了,你打车的话一般遇不到;现在跑滴滴常见的几款B级车无非就是日系和德系的几款车子:大众帕萨特、大众迈腾、本田雅阁、日产天籁,斯柯达的B级车,除此之外其他的车子少的可怜。
跑滴滴就是为了赚钱,开着几十万的车子给别人当司机着实不是什么很好的体验;因为营运车八年报废,所以很多车主都是选择中低配的车型,这也就谈不上什么驾驶体验了,对于一天十几个小时在车上待着的司机来说,开帕萨特和桑塔纳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都是一下车就累的要死。
然后就是平台抽成的问题,说实话现在跑滴滴的没有不抱怨这个抽成的,只要你跟司机聊一下滴滴的抽成你这一路就不会太无聊;还有一个就是加油的问题,我知道的滴滴司机都是加92的汽油,而且都是小加油站的油,舍得去中石化和中石油去加95的真的不多。
你自己叫个专车就知道了 10台里面八台是迈腾 最次也是雅阁
现在的网约车已经不适合进入了,我身边不少朋友都退出了,慎重考虑一下吧
你应该问问用特斯拉奔驰W12奥迪V8拉滴滴什么感觉。[吃瓜群众][吃瓜群众]
b级车排不上号,谢谢。
单少,规多,谨慎入坑!
为人民服务……就是深深的体验!
真心不划算
其实滴滴最初就是要求的B级车,后来才有了快车。
说直白点,滴滴,优步当时玩的擦边球,玩的套路。本身国家也是希望这两家加入运行车辆来改善之前出租车行业运力不足的问题。结果他们把出租车直接害了。现在网约车过剩问题已经在一些城市反映出来了,很多司机一天10-12小时只有300-400的流水,扣除邮费,车辆磨损,保险等等,还不如去单位上班呢。
所以个人觉得国家应该对网约车进行调整了,提高入行要求。适当控制网约车在城市运营车辆中的比例。
审价是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对企业的申报价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完税价格的过程。如果货物的运费太高,甚至已经超过了货值本身,那如果按CIF申报的话,对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影响太大了,可以视为不正常的价格。所以按照FOB价加运费的方式申报,使得成交价格更接近于货物的实际价值。
依据《关税条例》所规定的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不应将参考价格简单作为完税价格使用。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方法一般分为离岸价(FOB)、到岸价(CIF)和保税区价(CIP)。
离岸价(FOB)指的是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就有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索取货款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离岸价(FOB)来说,你的货物一离开码头,你就没事了。
而对于到岸价(CIF)来说,你必须把货物安全的送到对方指定的港口后,你才能够享有以上的权利,其中间费用有卖方负担。
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最早出现于《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几经修改,最终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1990年通则》为最通用、较为权威的出版物。在国内三术语现均规范称为价格条款。
甲板交货,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之后的费用、风险转移至买方,当然,要想让货物被允许越过船舷,出口通关的手续当然由卖方负责完成。
成本+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的费用,风险以装货港货物越过船舷为界,之前的风险归卖方,之后的风险归买方,显然,为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或损坏,买方要签定保险合同并负担保险费用。
卖方负担货物运至目的港期间的费用和风险,其中卖方投保的险别满足最低限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