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假设无内销)-(5800/1.17*17%-6000*(17%-9%))-0(假设为零)=-(843-480)=-363
其中: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6000*(17%-9%)=480
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0*9%=540
3.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不退税;
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要将第1.2.项计算结果的绝对值进行比较,小者为当期应退税额.?|-363|<540故。就单纯该单而言,你的退税为363.
你的利润=收入-成本=(6000+363)-5800=563.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
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
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培亩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
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穗孝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猜中稿,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外贸公司的退税=工厂买入价格*退税率
如果你从工厂买入的价格是1元,也就是如果工厂给你开的增值税票上的价格是1元。 那么你的退税就是1*16%=0.16元。?
现在有专门的退税代理, 可以找代理帮你退税, 不过他们要从中收取费用。 拿到退税的时间一般为2-3个月。?
扩展资料
1、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1)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确定:退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征收率(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退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征收率)
(2)对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退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原辅材料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
加工费应退税额=加工费发票所列金额×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合计应退税额=原辅材料应退税额+加工费应退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凡属于从价定率计征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货物应依据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