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快递丢了的赔偿方式,具体如下:
1、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未保价快件,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的2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价的快件,按保价金额的2%计收保价费,快件发生丢失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保价最高限额为每票人民币壹万元整;
3、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免除本次服务费用;
4、自然灾害、空难、战争、交通事故、政府行为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及损毁,快递公司不负其责。
二、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内容:
1、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2、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3、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4、如果无保值,按原价赔偿,原则最多只能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快递丢失赔偿:\x0d\快递包裹没有买保险而丢失或损坏的话,按去年颁布新《邮政法》的说法,还真的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x0d\\x0d\\x0d\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x0d\\x0d\\x0d\需要提醒的是,快递公司提供额外保价(保险)服务也不是说就没有风险,近期存在的快递公司经验不善倒闭的案例也很说明问题。目前,大多数快递公司的所谓保险(保价)都属于企业自保行为,并不具备《保险法》认可的保险人资格,另外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同时又收保险费的本身也是有问题的,有时纠纷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