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是明确的,但由于一些地方执行政策的不同,该法规落实的程度也不一样。
据我个人了解,还真就没发现哪个企业在这个交通补贴和通讯费用上按政策计提缴纳个税的。
问题一:关于私家车燃油费报销问题
请注意报销票据上是否明确的注明了私家车车牌号,车主。如果注明了,没的说,就是报销方式发放的补贴,应按照30%部分记为职工收入缴纳个税。
如果报销票据上没有注明私家车排号等,就直接算作公司的车辆使用费,公务费用支出不算职工收入,不用计提缴纳个税。
问题二:关于电话费报销
手机话费报销,因为手机是个人名下的,所以话费应该算作通讯补贴,按照20%计提缴纳个税,不过请注意查看当地税收政策,有没有标明公务费用额度,有的地方明确了,个人电话费超过300(标准不一)就需要交纳个税。
办公室固定电话费,属于公务费用支出,与个人收入无关。不用交纳个税。
出租车燃油补贴要不要缴个税
补贴津贴如果是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给职工的,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该项所得是免征个税的。但如果是单位主动发给职工的,被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津贴补贴,则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纳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这个咱们可以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交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出租车燃油补贴属于国家补贴,从税法中可以套用的是“其他所得”。
国税总局对要征税的“其他所得”做了规定,以下八种所得要交个税: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出租车燃油补贴套不上应税的“其他所得”,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一种说辞是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如果认定为应税项目,那就要交税,建议:税务局如果没有单独提出来,就不要自己计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