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辖4个街道、12个镇: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柯桥经济开发区)齐贤镇、平水新城(平水镇)、钱清镇、杨汛桥镇、福全镇、安昌镇、兰亭镇、夏履镇、漓渚镇、王坛镇、稽东镇,共有348个行政村(居、社区),区人民政府驻柯桥街道群贤路1661号。 代码:330621001 邮编:312030
街道下辖29个社区(居委会),1个便民服务中心,户籍人口56547人,登记流动人口125509人,在册流动人口89582人,是柯桥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金柯桥之美称,文化底蕴厚重,作为柯桥区水乡、桥乡、酒乡和石文化的杰出代表,柯桥街道已发展成为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区域内拥有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 代码:330621002 邮编:312030
与柯桥主城区仅一路之隔,紧靠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中国轻纺城,地域面积45平方公里,5.6万常住人口,8.5万外来人口,辖23个行政村、14个居委会。目前,柯岩街道正依托鉴湖柯岩风景区、高尔夫球场、乔波滑雪馆等资源,积极打造浙江省特色小镇“酷玩小镇”。 代码:330621003 邮编:312033
地处柯桥区北部,329国道、杭甬运河、柯袍快速干线、杭金衢连接线、杭甬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在此汇集,距杭州市区45公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15公里,2001年8月改镇为街道。区域面积23.05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7个社区,户籍人口41127人,外来人口近10万人。 代码:330621004 邮编:312032
位于柯桥区西南部,东接柯岩街道,南连福全镇、漓渚镇和诸暨市店口镇,西邻夏履镇,北临钱清镇。距柯桥中国轻纺城4公里、越城区15公里、杭州40公里、萧山国际机场15公里。104国道南复线、鉴湖水道、柯湖公路、杭甬铁路、104国道、萧绍运河六大水陆交通线东西向纵贯境内。面积66.28平方公里,南部低山丘陵,北部水网平原。辖1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户籍人口34899人。目前正在打造浙江省特色小镇“黄酒小镇”。 代码:330621104 邮编:312072
位于柯桥区北部,成立于2002年6月,东起曹娥江,南连袍江工业区,西临杭州萧山区,北至钱塘江,总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面积达45平方公里,集聚人口17万。2006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核准为省级开发区。2011年,经县政府授权,托管马鞍镇。滨海工业区定位国际纺织品制造中心、全国绿色印染基地、杭州湾生态科技新城,先后荣获“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浙江省环境竞争力十强开发区(工业园区)”、“浙江省创新型工业园区”、“中国绿色印染研发生产基地”、“中国新型化纤研发生产基地”、中国化纤名镇、“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14年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等称号。 代码:330621100 邮编:312065
柯桥经济开发区(齐贤镇)是2014年8月份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调整的。目前,区域面积41平方公里,下辖7个村、11个居、2个社区,户籍人口5.4万余人,常住人口12万人左右。区域内大大小小企业超过250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204家。其中,柯桥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9月,1993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成为全省第一批省级重点经济开发区之一,2010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至2012年,连续15年进入浙江省开发区综合指标考核前10强。2012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荣获“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浙江省纺织机械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绍兴纺织装备特色产业基地、中国纺织品牌展贸示范基地、浙江省高端纺织装备研发与制造特色品牌园区、浙江省首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浙江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业园区、浙江省集约用地示范开发区、浙江省开发区高端纺织装备产业园区、2014浙江“四换三名”示范开发区、“2015浙江省智慧园区”等称号。齐贤镇先后荣获浙江省百强乡镇、中国乡镇投资环境100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中国纺织机械制造名镇等称号,目前正在打造“金柯桥基金小镇”。 代码:330621105 邮编:312050
地处绍兴会稽山北麓,紧邻绍兴市区,地域面积173平方公里,下辖2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约7.1万,是国家综合改革发展试点镇、浙江省首批省级中心镇和绍兴市中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先后获得省生态镇、省文明镇、省卫生镇、省森林城镇、省体育强镇、省竹林强镇、省茶叶强镇、省信用镇、省基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省商标品牌示范乡镇等荣誉。平水历史人文悠久,是古越国先民生息发祥之地,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现在仍保留着欧冶子铸剑、西施采莲遗址,秦李斯会稽刻石等历史人文遗迹,,同时生态环境良好,目前正在打造特色小镇“养生小镇”。 代码:330621101 邮编:312025
地处杭州湾南岸,是浙江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之一。地处杭州湾南岸,位于宁绍平原西部,东接柯桥轻纺城,西邻杭州萧山区。镇域面积53.6平方公里,下辖21个村、5个居委会,常住人口14.9万,其中户籍人口6.1万,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全国轻纺原料市场名镇。钱清现代工业虽起步较晚,然经过广大经营者努力打拼,至2003年底,钱清镇成为绍兴市第一个工业产值超百亿元的乡镇。钱清对外贸易领先全省。钱清镇外贸出口居全国乡镇第36位,浙江省第4位,1995年被列入浙江省百强乡镇的第4位。到2015年底,实现自营出口8.8亿美元,实到外资1100万美元。 代码:330621110 邮编:312028
地处柯桥区西部,是绍兴接轨杭州的“桥头堡”,距杭州中心城区25公里,距绍兴市中心城区26公里,距杭州国际机场13公里,辖12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总人口近9万,其中户籍人口3.5万。全镇以民营经济为主导,以建筑建材、纺织印染、经编家纺、五金机械为依托,拥有工业总资产193.72亿元,固定资产81.3亿元,现有境内外上市公司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4家。2015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9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4亿元,同比增长7%;工业总产值268亿元,同比增长7.1%;完成工业销售264亿元,同比增长7.2%;完成工业投入6.9亿元;完成自营出口2.41亿美元。位居浙江省省级中心镇前列,位列全省70个百亿级工业强镇11位,柯桥区首位,目前正在打造特色小镇“智汇小镇”。 代码:33062103邮编:312046
位于柯桥区西南部,距柯桥城区11公里,104国道南复线穿境而过,素有“金三角”之美称。全镇总面积3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0400亩,水域面积4800亩,山林面积13000亩;户籍人口41644人,登记流动人口29264人,辖22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设有党组织67个,中共党员2531人。福全是浙江省第二批省级中心镇、省经济百强镇、绍兴市中小城市培育试点镇。 代码:330621106 邮编:312080
位于柯桥区西北部,与杭州萧山区毗邻,紧邻杭甬高速公路,距离萧山机场10公里,是杭甬高速公路柯桥道口出口处所在地,全镇面积18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居)、1个集镇社区,常住人口3.65万人,外来人口6.5万人,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CCTV中国魅力名镇、中国师爷文化之乡、浙江省经济百强镇,安昌古镇是浙东著名的水乡古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代码:330621108 邮编:312045
位于绍兴西南郊,镇域面积83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3.2万,流动人口2.6万人,31省道(绍大线)和建设中的杭绍台高速贯穿全境,绍诸高速在兰亭设有出口。境内有“兰亭风景区”、“兰亭国家森林公园”、“印山越国王陵”、“王阳明墓”、“徐渭墓”等名胜古迹,是“浙江省级中心镇”、“浙江省特色小镇培育镇”、“绍兴市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中国针织名镇”、“中国竹笋之乡”等荣誉称号,目前正在打造培育浙江省特色小镇“书法小镇”。 代码:330621114 邮编:312026
位于柯桥区西北部。距省会杭州35公里,绍兴市区32公里,柯桥城区12公里。镇域总面积52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户籍人口1.88万人,森林覆盖率达83.1%,1997年被联合国环境署命名为生态环境“全球500佳”,是全国文明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全国非织造布名镇,春秋霸主越王句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曾在此地练兵复国,留有“越王峥”等古迹。 代码:330621111 邮编:312039
位于渚山之麓,鉴水之源,东临福全镇,南连兰亭镇,西接诸暨市店口镇,北与湖塘街道、福全镇仅一山之隔,距绍兴市区约12公里,离柯桥18公里。全镇镇域面积36.6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34406人,其中户籍人口22086人。花卉苗木、针织家庭工业是漓渚的二大特色经济,先后被命名为“中国花木之乡”和“中国针织名镇”,有“漓渚满目绿无涯,棠棣无处不逢”之说,目前正在打造特色小镇“花木小镇”。 代码:330621107 邮编:312055
位于柯桥区南部山区,地处小舜江源头保护区域,汇入小舜江的南北二溪环绕集镇而过,被称为“清水摇篮,养生福地”。全镇地域面积137平方公里,下辖24个村和1个居委会,总计人口3.3万人,先后获得中国环境优美乡镇、中国青梅之乡、浙江省养生福地特别推荐地区、省级旅游强镇、省级体育强镇、省级文化强镇、省兴林富民示范镇、省级生态镇、省级卫生镇等荣誉,镇内有舜王庙、五百岗、香雪梅海、舜湖探源、青陶峡谷、陶隐岭古道、深山竹海、生态山村、茶园风情、南溪江景等“王坛十景”,目前正在打造“醉梅王坛”特色小镇。 代码:330621109 邮编:312061
位于柯桥区南部,距城区47公里,与嵊州市、诸暨市接壤,镇域面积111.4平方公里,2003年5月,行政村规模调整后辖2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34592人,其中农业人口33381人。稽东山水秀丽、民风淳朴、特产丰富、文化深厚,是“浙江省十大特色乡镇”、“全国环境优美镇”、“中国香榧之乡”,目前正在打造特色小镇“时光小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10349,浙江省代码:0022。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邮编312000。
上虞校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邮编312300。
兰亭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邮编312045。
第九条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学堂监督(校长)。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留学生)1000余人。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化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建筑与土木工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临床医学、会计、艺术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土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等6个省一流学科(B类)。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平台(合作)1个,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1个,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3个,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2个、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7个,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省一流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
学校拥有教职工1598人,其中专任教师1053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493人、博士学位的426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151”人才44人,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2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省“钱江人才计划”C类项目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9人。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坛新秀7人。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合作,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21个国家(地区)6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共有来自40余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言、中国文化,研修本科、硕士专业课程。实施优势教育项目输出战略,在8个国家设立海外“兰亭书法学堂”。
学校秉持“崇尚学术、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修德求真”的校训,遵循应用型高校办学的基本规律,坚持质量为重、人才为本、特色为上、协同为要的发展方针。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和应用型建设,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地方为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优化治理结构,培育办学特色,拓展校园空间,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努力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绍兴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招生
1.普通类专业招生: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4.音乐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5.体育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体育特招生只招收田径、足球、排球、武术项目。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6.面向中职单考单招: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二)省外招生(非浙江省)
1.普通文理科(普通类)专业招生
(1)新高考改革省份(山东省、天津市)
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其他省份
投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优先安排符合专业志愿考生,最后安排调剂志愿。
2.美术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3.体育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三)特殊类专业——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
1.专业省统考(省联考)省份
认可各省专业省统考(省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2.专业校考省份
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其中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开设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供学生选读。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实行按类招生的,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专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高职(专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
住宿费依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减”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还设有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爱心奖学金,以及卓越奖学金、明华人才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20余项,单项最高金额可达8000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 学校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扩大学生的学习选择权。为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每专业净转入学生数维持在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20%,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绍兴文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
联系部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88364492(传真)
学校网址:.usx.edu
招生网址:zs.usx.edu
微信公众号:绍兴文理招生在线(sxwlzsb)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