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以后,我国的环境保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作为环保工作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监测工作也随之起步。30多年来,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成就辉煌。
在这期间,作为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一支主力军、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领头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建站初期艰苦创业,到引领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与发展;从最初只能开展简单的分析测试项目,到拥有现代化的实验室和全面的分析测试能力;从建站之初每年编写一本环境质量报告书,到每年编制30多种,1500多份环境质量报告;从最初几十人,发展到集中国工程院院士、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约170人的技术团队;从最初的3个组(综合、分析、管理),发展到15个处室……30年间,总站已初步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基础,遥感监测为辅助的天地一体式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监测技术手段日益现代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综合与管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效能不断增强。
艰难起步,平房中成就大事业
1979年11月12日,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计划任务书的复函》(计基〔1979〕644号),批准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催生了总站。”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以后,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启动。当时,虽然在一些重点城市相继建立了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污染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但是这些监测站远远不能适应国家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亟须有统一的监测技术、方法和规范,需要对监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所以从国家层面而言,亟须成立一个能引领全国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与发展的单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总站1979年获国家批准,于1980年成立并全面建设。
当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但是总站人员的工作状态却丝毫不受干扰,大家一不等二不靠,边学习、边建设、边工作,充满斗志和干劲。1985年以前,很多人办公、住宿都只能在板房里。板房中没有暖气,到了冬天,屋里特别冷,想做实验都非常困难。而到了夏天,屋里又特别热,加之蚊虫叮咬,比冬天还要难熬。
5年艰苦的板房生活造就了一支能打硬仗的实战队伍。成立初期,总站就承担了国家多项重大环境课题。如全国“环境背景值调查与研究”、“全国粮食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污染调查与研究”、“我国降水酸度和化学组成的分布状况及变化趋势研究”等课题都是在那时开展的,这些课题的成果许多目前还在发挥作用。
可以说,“课题多、任务重、成果多”是总站板房时代的真实写照。在条件艰苦的板房里,总站人员在环境监测科研领域实现了一次次重大突破。
环境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2008年,在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总站历经4次搬迁,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办公大楼。窗明几净,加上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实验室让总站人喜不自禁。发生变化的不仅仅是总站的硬件设备,30年来,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监测能力,乃至监测成果的内容与形式上都发生了明显变化。
——当好“网头”,开展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
30年来,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的范围日益扩大,领域不断拓展,要素不断增加,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在总站的带动下,以“六五”和“七五”期间国家投资建设的64个重点监测站为依托,历经“九五”、“十五”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国家环境监测网,包括由覆盖全国主要水体的800多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15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组成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113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系统;由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共66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500多个酸雨监测点位和82个沙尘暴监测站组成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由7个总站近岸海域监测分站和70多个近岸海域监测站301个监测点位组成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由全国各省级、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组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由近万家国控重点污染源所在地的省(市)级监测站组成的监督性监测系统。同时,正在建设国家空气背景、农村区域和温室气体监测系统。
——发挥系统优势,夯实技术基础以《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为代表,总站自1980年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总站的技术水平、监测能力都取得了显著提高。具体而言,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测仪器装备显著改善。
总站成立之初,不仅办公条件简陋,实验室设备更是非常简单。经过多年发展,总站拥有的仪器设备种类更全,仪器先进程度也更高。
30多年来,从日常监测到科研监测领域,总站仪器种类日益增加,实验室的分析测试水平也明显提高。总站基本改变了“十一五”之前应急监测能力薄弱,应急监测车辆、船只和仪器匮乏,污染事故发生后现场只能对简单的项目进行监测,基本依靠实验室对从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局面。
二是监测技术和能力明显提高。
总站已经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噪声、工业污染源、生态、固体废物、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建立或基本建立了监测技术体系,并开始对环境振动、光辐射、热辐射、恶臭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体系进行研究、开发。随着环境1号卫星A星、B星的发射和应用,环境监测还将进一步向天地一体化发展。
三是监测成果的内容与形式日趋丰富。
20世纪80年代初,环境质量报告书是表达监测成果的惟一形式。总站不仅编制了年度报告书的详本、简本、社会版、领导参阅材料等,还编制了季报、月报、快报、简报、专题报告等,满足了不同层次环境管理的需要,为环境管理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公众知情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
总站每年编制30多种,1500多份报告。特别是典型环境问题、污染事故的快报、简报和专题监测报告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是监测成果的服务效能显著增强。
30年来,总站监测报告及时性、针对性显著提高。在监测数据的传递与储存方面,从最开始的传统报表、软盘传输,到现在直接通过***网络,从自动监测站直接发送到总站数据库系统,建立了环境质量和重点源数据库。
监测报告的及时性也发生明显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当年的监测报告不能反映当年环境质量的情况是常有的事情,但均已发生质的改变。总站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时发布100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将实时发布重点城市共600多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实时数据。
五是环境监测科研成绩显著。
30年来,总站共承担科研课题280余项,组织或参与制定标准400余项;获得各类科技奖70余项;研制各类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150余种;撰写各种专业书籍、译著12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千余篇,为高质量完成环境监测业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六是国际合作使环境监测走向世界。
随着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事业日益重视,环境监测的对外合作工作蓬勃发展,总站已与多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建立研究合作关系。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深入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我国相继批准加入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环境公约。环境履约监测成为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和决策的重要技术保障。
通过30年的探索与实践,总站与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已经从单纯的培训考察交流,进入真正实质性合作阶段。先后组织开展了中俄界河联合监测、东亚酸雨网监测等跨国界和双边合作监测。这些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不仅让总站的视野更加开阔,更使中国的环境监测走向世界,为世界所知。
适应时代需求,面向三个说清,实现全面转型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已经融入环保工作全局,其重要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
随着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不断深化,环保工作的深入发展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国家层面对环境监测行政管理力量薄弱和职能缺位的弊端日渐显现。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成立了环境监测司,为强化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行政管理,加速推进环境监测法制建设和体制机制调整,提升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的行业地位与权威,统筹协调环境监测的重大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机构保证。长期制约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同时,环境保护部党组和部领导要求总站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将工作重心转到环境监测业务和技术上来,使总站逐步实现“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水平、一流的实验室、一流的装备”的发展目标。
将行政管理职能从总站剥离出去,有利于总站做大、做强业务。而总站在发展中也意识到,环境监测要实现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型,必须冲破目前存在的机制、体制上的桎梏。而转型发展为我国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提供了一个重要战略机遇。
2009年12月25日,环境保护部复函批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转型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的发布为总站的转型发展确立了目标和方向,从2009年开始,总站的业务和技术工作按照《纲要》提出的既定目标平稳推进。
我国环境突发事件进入高发阶段,以总站为首的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在做好常规性环境监测的同时,在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重大活动的环境质量保障提供了技术支持。在重庆开县井喷事故、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北京奥运会、残运会、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环境质量保障监测方面的扎实工作,既提高了总站环境监测应急的能力,又为总站实现转型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2010年9月,总站还积极完成了首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的技术支持。同时,为推动转型,总站正在强化技术培训。仅在2009年,总站就举办了监测技术培训班32期,涵盖水、气、声、土壤、生态、污染源、质量管理、综合分析和实验室分析技术等领域,培训人数达2411人。对于监测技术培训工作,总站已经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即今后不仅培训人数要增加,培训方式也要有所变化。过去可能老师讲讲,学员听听就结束了,现在培训不仅学员要学会听,还要学会去如何操作。“十二五”期间,总站将建设一批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十二五”期间,总站将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以深化转型,全面提升总站核心竞争力为主线,紧紧围绕“三个说清”,加速技术研究型单位建设步伐,大力加强环境监测业务、技术、质量管理与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转型发展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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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指导地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全球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生态环境部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国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综合司。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四)法规与标准司。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五)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科技与财务司。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七)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八)水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九)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
(十)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负责全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土壤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十三)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全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十四)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五)核电安全监管司。负责核电厂、研究型反应堆、临界装置等核设施的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六)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十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十八)生态环境监测司。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生态环境执法局。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二十)国际合作司。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牵头组织有关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承担与生态环境国际组织联系事务。
(二十一)宣传教育司。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部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参考资料: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及加工食品。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绿色环保产品,希望对你有帮助。
绿色环保产品的种类
1、国际履约类
为约束全球各国的污染状况,国际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协定,我国也是这些协定的履约国之一。1991年6月我国政府签订了《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即《蒙特利尔议定书》。这意味着我国将于2000年、2010年分两步替代氟氯烃制品,如无氟冰箱、卫生杀虫气雾剂即是此类绿色产品。
2、可再生、可回收利用类
利用回收废品进行再生产,不仅可以节约大量资源,而且可以减少垃圾污染,同时以废品为原料比使用原材料生产能耗低、污染排放少,这一点在造纸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再生纸、再生塑料就是此类绿色产品。
3、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
有些产品如一次性发泡餐盒、有磷洗衣粉等会引起区域性环境污染,可降解塑料、无磷洗衣粉、无汞电池等均是能有效缓解区域性环境质量的绿色产品。
4、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
在我国消费者逐渐成熟后,居室环境质量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居室内空气质量和噪音大小是居室环境质量最重要的两个指标,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家电时,越来越注重其环境行为。低噪音洗衣机、低甲醛复合木地板等均是此类绿色产品。
5、保护人体健康类
这类产品目前正在引起消费者的普遍注意,如移动通讯产品、电视机、个人电脑等对人体的辐射,一般服饰中染料通过皮肤吸收对人体产生致癌性等。这类绿色产品基本上属于绿色技术中较前卫的产品,代表着一种潮流和发展趋势,并将逐步淘汰传统产品。
6、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类
在世界资源、能源技术革命性的飞跃到来之前,人们正在大力发展节能降耗产品,提高产品的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节能电脑、节能灯等就属此类绿色产品。
绿色环保污染的种类
大气污染
1.污染现状
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仍处在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见图3-1)。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在3~248微克/米3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66微克/米3。一半以上的北方城市和三分之一强的南方城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米3)。北方城市年均值为72微克/米3;南方城市年均值为60微克/米3。以宜宾、贵阳、重庆为代表的西南高硫煤地区的城市和北方能源消耗量大的山西、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及河南、陕西部分地区的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为严重。
2.污染来源
能源使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量不断上升。
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呈急剧增长之势。这是导致西南地区酸雨污染历时最久、危害最大的主要原因。
机动车尾气。近几年来,我国主要大城市机动车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
此外,汽车排放的铅也是城市大气中重要的污染物。
水污染
1.污染现状
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水利部门 报告 显示, 1997年,我国七大水系、湖泊、水库、部分地区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河流污染比重与1996年相比,枯水期污染河长增加了6.3个百分点,丰水期增加了5.5个百分点,在所评价的5万多公里河段中,受污染的河道占42%,其中污染极为严重的河道占12%。
全国七大水系的水质继续恶化。监测的67.7%的河段为Ⅲ类和优于Ⅲ类水质,无超Ⅴ 类水质的河段。
黄河面临污染和断流的双重压力。监测的66.7%的河段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
珠江干流污染较轻。监测的62.5%的河段为Ⅲ类和优于Ⅲ类水质,29.2%的河段为Ⅳ类水质,其余河段为Ⅴ类和超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汞。
淮河于流水质有所好转,尤其是往年高污染河段的状况改善明显。干流水质以Ⅲ、Ⅳ类为主,支流污染仍然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非离于氨和高锰酸盐指数。
海滦河水系污染严重,总体水质较差。监测的50%的河段为Ⅴ类和超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大辽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污染严重。监测的50%的河段为超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汞、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松花江水质与往年相比有所改善。监测的70.6%的河段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和生化需氧量。
2.污染来源
工业废水。工业水污染主要来自造纸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采矿业等等。
城市生活污水。尽管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在过去的十年期间逐年下降,而生活污水的总量却在增加。
固体废弃物污染
1.污染现状
1997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0.6亿吨,其中乡镇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4.O亿吨,占总产生量的37.7%,危险废物产生量1077万吨,约占1.0%。1996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169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排放量占1.3%。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累计堆存量已达65亿吨,占地51680公顷,其中危险废物约占5%。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亿吨,全国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几年来,塑料包装物用量迅速增加,"白色污染"问题突出。
2.污染来源
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
噪声污染
1.污染现状
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我国多数城市噪声处于中等污染水平,其中,生活噪声影响范围大并呈扩大趋势。交通噪声对环境冲击最强。
全国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67.3~77.8分贝之间,全国平均值为71分贝(长度加权)。在监测的49个城市道路中,声级超过70分贝的占监测总长度的54.9%。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3.5~65.8分贝之间,全国平均值为56.5分贝(面积加权)。在统计的43个城市中,声级超过55分贝的有33个,其中,大同、开封、兰州三市的等效声级超过60分贝,污染较重。
各类功能区噪声普遍超标。超标城市的百分率分别为:特殊住宅区57.1%;居民、文教区71.7%;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80.4%;工业集中区21.7%;交通干线道路两50.0%。
环境保护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 方法 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 教育 的等。
绿色环保保护环境的方法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经过不懈努力,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得到加强,污染治理投入稳步增加,全国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了控制,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
环境保护事业稳步发展
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在艰难中起步,开始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稳步发展。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使环境保护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加快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正式把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三大政策。"八五"期间,特别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中国在世界上率先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第一次明确提出转变传统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九五"期间,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十五"期间,党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2002年,我国第一部循环经济立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标志着我国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开始向全过程控制转变。"十一五"时期,国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