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显示,此前,类似项目业主向区政府咨询了蓝郡国际的交房问题,原文为:“蓝郡国际入伙通知书2017.12.15发出注明,房产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然而2017.12.21还在消防验收,通过未通过还是个未知数,就通知业主去售楼,属不属于欺诈行为,该小区目前验收情况如何,请政府告知,谢谢!”
而后,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也给予了回复,原文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新新·蓝郡国际”项目通知交付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各相关验收单位核实,并于2018年1月4日下午约谈该房地产企业项目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及所聘前期物业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后,我局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2011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当前尚未通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部门验收,尚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为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我局已向该项目开发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开发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协议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及义务,认真整改到位。我局也将于近期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