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税的发票有以下几种:
1、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进项税额均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3、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用于增值税抵扣。
发票抵税是怎么一回事?
实现销售时按发票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之后申报退税,按汇总表的免抵退不得抵扣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转出
按汇总表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汇总表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抵扣内销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金额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按免抵退汇总表的免抵退不得抵扣金额填写在申报表的进项税表中的进项税额转出一栏中,其他专门有一栏填写出口退税免抵退不得抵扣金额按免抵退税额填写在申报表主表中的出口退税那一栏。
出口货物新的“免、抵、退”税办法(财税[2002]7号)已实行一年有余,但一些出口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此仍不能很好掌握,现结合实际情况举例说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税费
发票抵税,也就是说用发票上所载的税额来抵减应交税额,这种情况基本只发生在“增值税”这个税种上。
一句话概括,就是用购入增值税应税商品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抵减卖出增值税应税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从发票上来说,这种抵扣对发票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上机打购销双方名称和税号,必须载明商品种类、单价、价格、税额等一系列信息。出于国税局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严格监控和这种发票主要用于企业间商品买卖的特性,个人是很难取得这种发票的。
概述
现在,有权征收税费的机关有财政、国税、地税、海关及相关行业部门,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都用行政专用收款收据。国税、地税都归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管理,海关由海关总署垂直管理。国、地税负责工商税收的征收。
工商税收基本上包括了对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企业和居民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我国绝大部分税种都属于工商税收。海关负责关税征收,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关税。
发票的种类繁多,主要是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