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3年12月2日,美国总统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向国会提出了由约翰·昆西·亚当斯拟定的国情咨文,咨文中有关外交方面的主要内容被称为“门罗宣言”,即后来被称之为“门罗主义”。其内容大致可归纳为三个基本原则:即“反对欧洲国家再在美洲夺取殖民地”原则、“不干涉”原则和“美洲体系”原则。《门罗宣言》成为美国用来反对美洲以外的国家干涉美洲事务的工具,阻止和进一步排斥欧洲列强势力在西半球的政治影响,使美洲和欧洲“脱离接触”,从而为美国在西半球的扩张扫清道路。 十九世纪初,拉丁美洲独立运动蓬勃发展,西班牙在欧洲“神圣同盟”支持下,妄图恢复在美洲的殖民地,英国和“神圣同盟”各国也积极插手拉丁美洲。门罗借口防止欧洲各国干涉拉丁美洲事务,发表了这个咨文。咨文中宣称:“同盟各国把它们的政治制度扩张到美洲的任何地方而不危害我们的和平与幸福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人会相信我们南方各兄弟国家的人民,如果不加援助,能够建立他们心愿的政治制度,所以让我们坐视欧洲列强对他们进行任何方式的干涉而不加过问,也同样是不可能的。”并提出“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的口号。门罗的这个外交政策,主要是制止欧洲列强对拉丁美洲的侵略,使拉丁美洲各国的独立得到巩固。但也应该看到,这个宣言也是为美国侵略拉丁美洲制造借口的。它为以后美国在“援助”的幌子下,控制和掠夺拉丁美洲树了块挡箭牌,成为美国在拉丁美洲建立“后院”的工具。门罗宣言和门罗主义 拉丁美洲国家正在进行独立的时候,美国已经把拉丁美洲看作自己的势力范围。1822~1823年,当欧洲“神圣同盟”企图干涉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时,美国积极推行起‘美洲事务是美洲人事务’的政策。1823年,美国总统门罗向国会提出咨文,宣称:“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已经独立自由的国家当作将来殖民的对象。”他又称,美国不干涉欧洲列强的内部事务,也不容许欧洲列强干预美洲的事务。这项咨文就是通常所说的“门罗宣言”。它包含的原则就是通常所说的“门罗主义”。门罗主义的含义主要有三个:(1)要求欧洲国家不在西半球殖民。这一原则不仅表示反对西欧国家对拉美的扩张,也反对俄国在北美西海岸分扩张;(2)要求欧洲不干预美洲独立国家的事条;(3)保证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包括欧洲现有的在美洲的殖民地的事务。门罗主义在当时未产生多少影响,因为英国在拉美的影响要大大超过美国。19世纪40年代以后,美国又重新提起门罗主义。 大棒政策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提出和实行武力威胁和战争讹诈的外交政策。他曾在一次演说中援引了一句非洲谚语:“手持大棒口如蜜,走遍天涯不着急”来说明他任内的外交政策,后发展成所谓“大棒加胡萝卜政策”。20世纪初,美国凭借其大为增强的军事经济力量,积极推行向外扩张计划,加强了对拉丁美洲,特别是加勒比海地区的侵略。罗斯福根据马汉的制海权理论,主张以武力为后盾,迫使拉丁美洲国家“循规蹈矩”,听命于美国。在大棒政策的指导下,美国凭借武力,多次公开干涉拉丁美洲国家的内政。1903年,罗斯福参与策划并出动海军支持巴拿马政变。1904年,美国又出动军舰,迫使多米尼加共和国将一切关税交给美国管理。美国推行大棒政策的地区,并不限于拉丁美洲。罗斯福一再出动武装力量,肆意干涉他国的作法,激起拉丁美洲各国的强烈反对,也引起本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 金元外交:美国从塔夫脱总统提出的鼓励和支持银行家扩大海外投资,以实现向外扩张的外交政策。罗斯福总行的“大棒政策”遭到世界各国,特别是拉丁美洲人民的反对,故塔夫脱和鼓吹积极的经济扩张政策。塔夫脱提出“用金元代替枪弹”,他们主张运用外交政策推动和保护美国银行家的海外投资,特别是对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和中国扩大投资,在这些地区排挤和取代其他帝国主义国家。事实上,金元并没有完全取代枪弹,而只是枪弹的补充。二者常常交替使用或同时使用。在这种政策的鼓励下,美国资本大量投入加勒比海地区各国。金元外交实际上是一种资本渗透,通过对外投资来夺取更多的海外市场和殖民特权。 二战后美圆成为世界贵重价值的衡量,一盎司金等于35.8美圆,史称固定汇率(现为浮动汇率)其中布雷顿森林体系和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
1934年美国自由贸易政策的原因以及影响
一、历史的回顾
在独立战争时期,美国的制造业由于战时英国制成品进口的困难而受到了意外的保护。战争后,尽管在舆论上有帕特里克·亨利那样的政治家在鼓吹“贸易应当像空气那样自由”的观点,但外国商人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却激起了美国商人对重商主义的重视。历史记载称,1784年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就大约收到了300多件呼吁实行保护的信件或呼吁书。〔1〕面对国内这种要求贸易保护的呼声,当时的州政府即作出响应。1784年纽约州政府规定,进口货由外国船运来比用美国船运来的关税要高一倍。同时,对外国船只征收的吨位税也比美国船只为高。1782年,马萨诸塞州首次为了保护本州内的国内生产者和抵制英国货而提高了关税率,以后该政府又于1784年再次把关税率提高。宾州在1784年通过的关税法令更是明确声称其目的在于“对某些妨碍本州制造业的制造商征收附加关税以鼓励和保护本州的制造商”。其他九个州中共有六个州为达到同样目的也采取了类似措施。〔2〕
著名美国经济史学家罗·福格尔指出,由于各州制造业的竞争对手主要是来自英国而不是来自其他州,因此,这些措施的影响主要施加在英国输美 商品上。〔3〕
尽管在18世纪晚期,美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稍许显示出一些各自的特点,但起码在1820年以前这些特点还未变成明确的地域经济特征,因而在此之前还没有形成以地区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不同贸易政策派别。在1789年修改《邦联条例》的立宪斗争中,以汉密尔顿为代表的联邦党人所积极鼓吹的贸易保护主义并未受到明显的挑战。美国立国一开始实行的外贸政策就是对国内市场采取尽可能保护的具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贸易政策。
约翰·杰伊这样写道:“由于我们和英法是……竞争者,和大多数欧洲国家是……竞争者,由于我们发展着和俄国与中国的贸易,由于我们发展着自己的经济,因而我们需要一个政府,它能按全国一致的政策原则行事,对这些活动进行保护。”〔4〕
美国宪法中的有关条款全面体现了杰伊和汉密尔顿的主张。该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课征直接税、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目的是“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的共同防务和公共福利”,并且“一切关税、输入税、货物税应全国统一”,“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源课征任何输入税和关税”,但国会“对于任何一州输出的货物,不得课税或征收关税。”〔5〕宪法的这些文字表明:第一,联邦政府排他性地掌握了体现着外贸政策的关税决定权,由此美国的外贸政策可以获得统一;第二,关于国会和州都不得对出口货征税而只对进口货征收关税的规定,使得政府推行的扩大对外贸易、实行贸易保护的政策成为基本国策。
从1789年到1820年,美国政府的外贸政策基本贯彻着美国宪法所体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在汉密尔顿的支持下,1789年国会通过了具有提高联邦政府财政收入和保护美国工业双重目的的关税法。1791年,汉密尔顿又向国会提交了著名的贸易保护主义文献《制造业报告》,他建议政府通过保护性关税法令以保护新兴工业,限制重要原料的出口,对美国极需的原料进口实行免税等等。1801年杰佛逊领导民主共和党人执政,但他并未改变前任的外贸政策。1807年,他使国会通过了保护美国商业的中立权法案。1816年,麦迪逊总统又使国会通过了进一步提高关税的法令。〔6〕
然而在1815年前后,美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始日益显示出差异,南北方不同的经济势力逐步发展出强烈的地区情绪,双方矛盾的焦点很大程度集中在外贸政策,尤其是关税税率上。
19世纪20年代,美国中、西部各州又掀起一次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在这种力量的支持下,1824年和1828年国会先后两次通过了提高关税的法案。其中1828年的法令是美国南北内战之前的最高税率,被南部奴隶主称为“可憎的关税”。在南方的竭力反对之下,国会又于1830年和1832年两度修改了关税率,把税率降到1824年的水平。然而南部各州仍对此关税采取断然反对的立场。南卡罗来纳州议会竟废除了联邦1828年和1832年的关税法令,使联邦政体一度出现分裂的危机。为了打破僵局,国会于1833年通过了一个折衷的关税法,规定在其后的九年内逐步降低关税。1842年,在代表工商业利益的辉格党人的努力之下,关税再度提高。但为时不久,民主党人于1846年提出了沃克关税法案,使税率重又降低。1857年,国会又通过新的法案进一步降低了关税,该法案所规定的税率一直延续到1861年南北战争的爆发。〔7〕
美国自建国到南北战争爆发这70年的外贸政策历史可划分为两大阶段。在建国之初的20年中,外贸政策以贸易保护主义为基本宗旨;在此后的50年中,由于南北社会制度矛盾的加剧,致使外贸政策在促进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满足南部奴隶种植园经济的自由贸易政策之间摇摆,而且日益偏向后者。
从南北战争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的外贸政策又全面地恢复到贸易保护主义。
1861年,国会根据莫里尔法令提高了关税率。此后国会又于1862年、1864年将关税从原来的平均税率37%提高到47%。内战后,由于物价的普遍上涨,社会广泛呼吁降低关税,因此关税率在1870年和1872年暂时稍有降低。但是,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在1883年通过的关税法虽然降低了某些商品的税率,但关税率得到降低的商品并未和美国重要的工业部门形成竞争。相反,对那些与美国主要工业存在着明显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品该法案却提高了税率。1889年,共和党重又上台执政,国会在1890年10月通过了麦金利关税法,全面提高了进口商品关税税率,使之达到平均49%的创纪录水平,而且个别项目的税率比此平均数还要高得多。
1890年,民主党人在国会中期选举中掀起一个反对麦金利关税法的运动,但是在它控制了众议院和重新掌握总统位置后,关税却并未得到真正的修订。1894年,国会通过了威尔逊-戈尔曼关税法案,这个法案虽然使关税略有降低,但无力扭转外贸政策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1897年,共和党人麦金莱当选总统,国会即于当年通过了丁力关税法,使关税率恢复到1890年的水平。随后,在1909年,国会通过的佩因-奥尔德里奇关税法又再次肯定了这一税率。该法被公认是“对工业的一次明目张胆的资助”。〔8〕
南北战争后美国外贸政策的指导思想是贸易保护主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为止,两党对关税的争论不过是保护范围大小和保护税率高低的争论,对是否应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不予讨论。
二、历史的分析
美国从建国初期到19世纪20年代的全面贸易保护主义,是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和发展民族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在确立过程中所必需的资本积累措施。
独立战争时期,由于美国 对战争物资的需要和国外贸易的受阻,国内工业一度繁荣发展,但在革命后,美英贸易得到恢复,战时的幼弱工业抵挡不住英国商品的进攻,纷纷破产。1789年的关税法规定的关税率只有15%,不足以保护国内工业,使资本流向土地投机和商业投机活动。1793年的英法战争和随后的拿破仑战争,刺激的只是美国航运业的发展。
1807年美英关系恶化,美国通过禁运令,断绝与英贸易,这种状态持续到1814年。此后美国数次提高关税率,形成了全面的贸易保护。这两项措施给美国经济带来两个极其重要的影响:第一,美国无法在工业品方面继续依赖欧洲,以前全部靠进口的商品转而必须自己制造,于是制造棉毛纺织品、铁器、玻璃、五金器具及其他日用轻工业品的工厂,在全国(主要是东北地区)建立起来,造成了在开放经济体制下大国实行工业化的第一阶段——进口代替阶段的开始。第二,同英国的贸易受到限制,特别是进口贸易受到限制,遏制了发展经济所急需的资金外流,促使资本大部分转入工业,从而为工业化造成了必要的资本储备,形成资本积累。可以认为,建国初期至19世纪20年代的贸易保护主义是促使和推动美国开始它的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因素。一般认为,正是从这一时期起,美国开始了工业革命。这种说法正与上述论点吻合。
美国当时的对外经济状况表现为初级外向和次级内向的混合。美国在殖民地时期与英国的贸易关系中,出口大多是农产品、原料等初级产品。建国后,这种状况 许久未得改变。同时,政府的工业政策是次级内向,即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发展国内制造业,以国内的制成品去替代进口品。将初级外向的对外贸易发展阶段和次级内向的工业化政策相结合,正是适合发展中国家在开放经济体制下完成工业化的一种政策措施。就美国而言,初级外向的外贸状态是由它和英国的历史关系及其自然地理条件决定的,而次级内向的政策却是它符合自身利益的发展战略,以高关税为代表的全面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就是这项发展战略的集中体现。
前述第二个时期中所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的争论,是美国国内两种社会制度斗争的外在经济表现。
美国南部的奴隶制,它排斥了自由雇 佣劳动这一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因而具有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与北部的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着根本的矛盾。南部奴隶制经济限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它片面发展棉花种植业的结果,使其经济严重依赖外国市场。因之,南北经济的冲突首先就集中表现在关税的问题上。南部对1824、1828、1832年的几次保护关税法均持反对态度。1833年以后,南部开始在国会取得不断扩大的影响,遂极力推行它的自由贸易政策。南部这种自由贸易方针和美国后来所鼓吹并实行的自由贸易是全然有别的。美国经济学家R·W·汤姆逊在《关税史》中说:“这种政策与其说是美国的,不如说是英国政策在美国南部殖民地的延伸,因而它是殖民地的政策。”
1847年至1860年,美国棉花的出口量有极大增加;同时,棉纺制成品的进口量也增加得相当惊人。棉花基本全部由南方生产,棉花出口额占南部出口总额的93%,因而棉花出口反映了南部生产和出口原料的出口状态;在1847年至1860年的棉花制成品的进口增加量中,北方的进口增加幅度远不及南方,这充分反映了南方出口棉花(原料)、进口棉制成品(成品)的殖民地贸易模式。在南部鼓吹的自由贸易政策下,这种出口原料和进口制成品的贸易获得了极大的增长,它显示了南方自由贸易政策的殖民地性。
南北战争后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又进入了全面贸易保护主义的时期。这一时期开始于1860年3月12日国会通过的莫里尔关税法。内战期间,代表北方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国会就先后于1862年、1863年、1864年和1865年数次通过了提高关税率的保护 主义关税法。战后, 国会又于1866年两次,于1867、1869、1870、1872、1874、1875、1879年通过了各种提高关税 的法案。此后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国会共通过各种关税法27项〔18〕。这些保护主义的关税立法对美国工业品的贸易和生产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1860年至1890年间颁布的各次关税法案中,表现出一种趋势,即对重工业的保护愈益加强。这种趋势亦与美国工业史表现的现象相吻合。
到1890年左右,美国工业赶上并超过了所有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然而从内战起实行的保护 关税政策却一直保持不变,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后的年代,其中的原因是需要探讨的。
按古典贸易主义的理论,实行贸易保护的基本理由中最重要的是“婴儿工业”论。但是,当美国工业在90年代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后,仍实行保护贸易的政策,就难以用“婴儿工业论”作为理由了。当美国经济从内战后开始高速发展的时候,工业的集中就与之伴随。美国在此后30年内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发展过程,也是它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过程。在这种资本主义不同阶段的交替中,虽然始终实行着表面上相同的贸易保护主义,但对于不同的阶段来说,其保护对象及其性质是迥然不同的。
以钢铁工业为例。〔19〕内战后美国的钢铁工业从技术落后、规模狭小的基础上开始发展,直到1887年基本呈不断成长的趋势。自1880年后,美国的钢铁生产,无论从人均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与品种、生产技术、设备先进程度等方面都超过英国而居世界首位。在同一时期内,由于美国国内对钢铁制品、特别是铁道 的需求量极大,从英国进口的钢铁制品量在1872年以前也呈增加状态。由于市场广大,而且美国保护关税使英国钢铁制品的价格优势受到削弱,美国钢铁工业在英国的竞争面前并未垮台,而是迅速发展,最终几乎完全占领了本国市场,完成了进口替代的过程。
当美国钢铁业获得了充分的竞争能力之后 ,保护主义关税不再有存在的必要。1872年,国会通过的关税中宣布对铁道的进口关税 降低10%;1883年在另一关税法中,这一关税又有所下降。最后,在1890年的麦金利关税法中,钢铁制品的进口税率再次降低。保护关税的下降,在若干年份中使英国对美国的钢铁制品出口额有所增加,这无疑加剧了美国钢铁业和英国的竞争,但是这种局面却促进了美国钢铁工业的技术进步。1870年,每吨美国制造的铁道市场售价为106美元,到1895年,降至每吨22美元。
然而,在1890年至20世纪初这一时期内,美国钢铁业中的垄断势力不断增强。到19世纪末,生产集中的结果使这一行业中只剩下了四个最有力量的集团。最后在1901年,这四家集团合并成了美国实力最强大、组织最完备的垄断组织——美国钢铁公司。这家公司自成立以后,每年动用大笔经费进行庞大而有力的院外活动,影响国会关于钢铁工业的关税立法。据《美国企业史》载,仅1903年至1908年的五年中,美国钢铁公司为阻止国会制订降低有关钢铁产品保护关税率的立法,就花费近400万美元从事各种院外活动。它有效地阻止了钢铁产品进口税率的下降,促使国会继续对美国钢铁工业实行保护主义的贸易姶胧?维护自己对美国钢铁市场的垄断地位。1908年,国会通过一项有关钢铁产品进口关税的新立法。该法案不仅未降低原有的税率,反而使其有所提高。钢铁垄断势力在垄断地位加强后,提高了30种产品的价格,其中有9项远远高于英国同类产品的价格,而后者却由于美国的保护关税被隔阻于美国市场之外。仅铁道一项产品,只要市场价格提高一美元,美国钢铁公司一年的利润就可增加240万美元。〔20〕美国在1890年之后继续实行的保护主义贸易方针,在很大程度上和相当大的范围内起到的正是保护垄断的作用。因此,自1890年之后的贸易保护主义就和在此之前的贸易保护主义有了本质的不同,一个是为保护发展中的工业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另一个则是为保护垄断资本的垄断利益,它窒息了竞争,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
在保护政策之下,美国的工业得到发展,而发展导致生产集中,形成垄断,垄断又加强保护政策,从而阻碍工业的发展。贸易保护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这种自我否定的过程,反映了这一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
从内战至本世纪30年代的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可以从1890年划分为两大阶段。此两大阶段中同一种政策的性质和目的及效果的差异,正是上述自我否定过程的表现。
美国国内很早就有人崇倡自由贸易理论,但为支持其工业化进程,美国历史上保护思潮占据主要地位,并长期实行严格的保护贸易政策。直到1934年,以国会通过的“互惠贸易法案”为标志,自由贸易理论才真正开始运用于外贸政策中。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初,这期间,美国一直扮演着推动全球自由贸易的主要角色,客观上也促进了世界贸易逐步走向自由化。但美国力主自由贸易并非对自由贸易理论的尊重,而是为其具竞争优势的商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