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阅相关文件,领取登记表
企业应当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口产品经营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申报受理
出口退税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当按照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并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报送税务机关。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正式申请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发给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变更或注销
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者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者注销退税登记。
扩展资料:
1、出口企业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授权书,向主管退税业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式三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对外贸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防伪税控部门开具的系统中,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证明手续。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在首次委托出口经营前,应当持委托出口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税务登记证,向主管退税业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流程及账务处理
法律主观:
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可以采取各种措施,其中最为直接的就是税收。当国家采取退税政策时,可以极大地增强企业出口能力。一、贸易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1)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出口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贷:主营业务成本(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二、外贸企业申请退税的材料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三、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
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是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移)
——应付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的核算
对外贸易公司自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应税消费品申报出口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
(1)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可以登记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信用:主要业务成本
(2)会计分录可以以下列方式记帐:
借:银行存款
贷项: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进口是出口:出口退税是指已对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
1994年1月1日开始的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增值税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征税,税务机关返回商品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的税收负担,使出口商品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产品出口时,税务机关按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出口商品退税。
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税收负担,如果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税也会减少更多的退款问题,因此有一个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速度——出口退税税率。
扩展资料:
实施出口退税有两种方式:
1、外贸企业对出口货物实行免征退税措施,即对出口货物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在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税;
2、生产企业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豁免,信贷,退税措施,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的联系,出口原材料的购进货物,包装和其他包含增值税允许抵消应纳税额的国内销售,不能完全抵消部分给予退税。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由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允许超额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下一年度不得结转使用。
对出口企业的退税实行计算机电子管理。“港口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自2003年起通过计算机应用、审批,投入使用。出口退税单证,如报关单、外汇核销单证等,均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构的信息进行核对,保证了申报单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参考资料:
-进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