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业务中,有些风险是防不胜防的。我只能提供一些建议,针对的是出口哦:
1) 付款条款是最有效的防范手段。首选,前T/T; 其次 L/C AT SIGHT;第三 订金+见提单副本 T/T;第四 D/P 。 其他的付款条款基本别考虑,特别是初期合作的时候。
2) 能做CIF / CFR 就别做FOB,控制货权很重要。
3)万一是FOB 货物,要求客户指定的货代必须是国际性货代公司,国内和目的港是同一家货代公司的两个分公司。万一出现无单放货,有追溯的可能。
4)严密的合同也是一种方法。但我个人认为,一旦客户违约,走“国际仲裁”这条路的可能性极低。 打官司的的钱,也许比货值都贵啊!
自己的小小经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