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鸟的种类
我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较丰富的国家,据统计,我国现有鸟类1371种,约占世界鸟类种数的15%,我国的鸟类资源不仅种类丰富,而且特产种类多,有鹤类9种;雁鸭类46种;雉类28种;画眉科鸟类117种。我国的特产鸟类有69种。
2、鸟类的生态类群
我国的现存鸟类可以划分出六大生态类群:
(1)游禽:趾间具蹼,尾脂腺发达,善游泳或潜水。雁鸭类。
(2)涉禽:具喙长、颈长、后肢长的三长特征,适于涉水生活。鹤类。
(3)陆禽:翅短圆,后肢强壮,善奔走,喙弓形,便于啄食。雉鸡类。
(4)猛禽:喙、爪锐利具钩,猎食性或食肉性、食腐性,雌多大于雄。鹰隼类。
(5)攀禽:足趾发生多种变化,适于攀援。鹦鹉类。
(6)鸣禽:种类多,分布广,鸣叫器官发达,善鸣叫。各种雀形目鸟类。
3、鸟类的迁徙
到了秋天,许多在北方繁殖的鸟类带着幼鸟成群结队的飞往南方越冬,来年春天又返回北方产卵育雏,鸟类这种由于季节周期性的更替,而在繁殖区和越冬区之间的一年两次的移居现象就是迁徙。
4、鸟类环志
鸟类环志是利用带有国家环志中心通讯地址和唯一编号的特殊金属环或彩色塑料环将鸟类个体标记,通过观察及回收记录研究鸟类迁徙的一种方法。
根据环志及回收信息,可以详细地画出不同种群的繁殖区、越冬区;确定鸟类迁徙的时间表,找出正常的迁徙路线及重要的中途停歇地;确定鸟的寿命,分析死亡原因;调查每年的数量变化趋势及环境变化对鸟类种群的影响。为制定合理环境保护和鸟类资源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怎样保护鸟类
1、不猎捕野生鸟类;
2、不惊吓、干扰鸟类;
3、不食用野生动物;
4、不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5、不出售、购买非法捕猎工具;
6、爱护林木花草、保护鸟类栖息地;
7、做鸟类保护志愿者,宣传保护鸟类的知识。
试论外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找外贸订单的方法可参考以下方法:
1、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会接触有意向性的客户;
2、要定时给老客户发邮件,介绍新的产品,让外商对你的产品有好的印象;
3、定时参加展会,比如广交会之类的;
4、利用新兴的B2B电子商务来开发新客户。
怎么做好外贸订单?
1、首先你需要具备接单的能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找到靠谱的供应商给你提供产品,这就是你的后盾。
2、只有后盾给力,才有机会拿下外贸订单。因为自己不是生产厂家,所以你的供应商的资质最好是生产厂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能提供后续你退税需要的一些纸质资料等等。
3、注册一家公司,由于外贸接单要退税就必须要走公账,所以你需要注册一个公司。
4、对外贸的流程要相当熟悉,如何回复客户的询价,如何做报价,做形式发票,合同,箱单等等。以及报关需要的报关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托书、报关委托书、报关单、申报要素等等。这些是最基础的操作。
富通天下外贸软件客户信息如何保密
摘要: 当前,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与侵权问题严重。其泄密行为,主要表现为飞单、高薪挖角、员工跳槽,相关损失巨大。现有的保护措施,可归纳为界定、隔离、防范和诉讼,存在法律保护不到位、企业保护不力等不足和问题。建议外贸企业采取“捆绑”保护策略,形成员工、客户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关键词: 外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现状分析
1保护外贸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可区分为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包括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客户资讯、产品成本、销售价格、利润率、外贸合同与单证、业务往来函电和谈判纪要,公司财务资讯、员工薪酬待遇等。其中,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就是客户、订单和出口售价。它是外贸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利润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兴衰成败。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带来的不仅是直接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间接经济损失。当泄密行为被发现时,往往为时已晚, *** 起诉耗时耗力、成本高昂,巨大损失难以补救,外贸企业就失去了竞争力和利润来源,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
长期以来,商战激烈,不少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安全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商业秘密侵权现象屡禁不止,起诉难, *** 难,已经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竞争对手的高薪挖角、公司高层另起炉灶、员工跳槽带走商业秘密和订单“飞单”,已经是常见的泄密现象,迫使企业痛定思痛、严格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商业秘密,防患于未然,是外贸企业理应关注的重大问题。
2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现状分析可将现有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归纳为如下四类:界定、隔离、防范、诉讼。
2.1界定
明确外贸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限定保密义务主体,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对于涉密资讯载体采取保密标志、安全储存、密码、加锁等基本防范措施,使其处于明确公认的“商业秘密”状态。这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步,是所有后续保护措施的基础。比如,究竟哪些客户名单有资格成为商业秘密?2.2隔离人员隔离与市场隔离。限定涉密资讯的知悉人员范围;隔离敏感部门,非经批准不得进入;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内部保密制度。将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相隔离,各司其职,禁止串通;将外销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子市场,外销员严格分工负责,比如欧洲市场、北美市场、东南亚市场、中东市场等。
网路隔离。组建公司内部因特网,安装安全防护软体,防止外网的黑客攻击和恶意窃取行为。员工对外洽谈业务时必须使用公司邮箱,决不允许使用个人邮箱与客户沟通。所有对外业务洽谈资讯,均在伺服器上进行备份。禁止单证制作部门的电脑上网,禁用USB介面。
2.3防范
首先,预防公司员工泄密,进行全过程的员工保密管理。聘用员工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订明保密条款或竞业限制条款,或另签专项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入职培训时,向员工明确公司商业秘密范围及相关保密制度。员工在职期间,做好商业秘密区域管理和载体管理,比如划定保密区、安装监控设施和防盗系统、严格控制资讯储存载体的借用和复制。员工离职后,做好工作交接,及时回收各种涉密档案和物品,支付保密补偿金。
其次,防范竞争对手的“恶意套价”,防范商业间谍和网路黑客的窃密,防范商业交易当事人有意或无意泄密。有时候,竞争对手会假扮为国外客户询价,以套取企业的销售秘密。对此,有三种简单方法可辨别真伪:第一,可检视来电显示是否国际号码;第二,可听其音、辨其文,细查其外语口语是否纯正流畅;第三,可旁敲侧击,试探真伪。比如询问其进口用途或分销流向、假装要去国外登门拜访等。
最后,聘用专业人才,设立专门防护部门,对公司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监管。比如编制保密手册,限定员工接触秘密许可权,定期的保密培训教育,对员工使用网路行为进行监视,对往来***进行监督和审查等等。
2.4诉讼
一旦遭遇侵权,可通过法律诉讼来 *** 。商业秘密没有专门的立法保护,其法律保护条款主要散见于如下国内法和国际公约《: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0条、第25条《,民法》第118条《,刑法》第219条、第220条《,劳动法》第22条、第102条《、公司法》第149条《,合同法》第43条、第112条、第113条、第348条、第350条、第352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第90条《,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十条之二“不正当竞争”条款《,与贸易有关的智慧财产权协议》第七节“对未公开资讯的保护”条款。
3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问题分析上述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护措施,看似十分有效和完善,实际效果却远不尽如人意。据宁波外贸商会2009年对400家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调查,100%的企业都有过商业秘密被侵害的遭遇,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占到1/3,80%的商业秘密在职工跳槽时被带走,跳槽者多是企业的业务骨干。该商会会长陈伟明说“:飞单、挖客户等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普遍存在,成为严重影响民营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颗‘毒瘤’,但由于惩治和威慑手段不到位,很多企业经营者感到困惑和无奈。”总结起来,现有的保护措施有如下不足和问题:3.1法律保护不足、司法救济不力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分散、不全面,部分条款规定模糊、立案办案难,可操作性差,法律保护不到位。
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缺失。比如,在现实中,因为过失而泄露权利人商业秘密、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该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是否构成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罪?此时,无法可依。
第二,经济损失计算难,经济赔偿责任水平低、不充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侵权所得利润,以及权利人的调查取证费用。现实中,商业秘密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计算,所以此时的侵权赔偿额很可能远远无法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刑法》的相关规定模糊,入罪门槛高,惩戒力度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造成重大损失”,一般犯罪的最高刑期只有3年。最高法和最高检2004年将“重大损失”解释为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这个入罪门槛显然太高,刑期偏短,难以起到广泛有力的震慑和惩戒作用。而且,存在以下司法实践疑难问题:重大损失包括间接经济损失吗?对经济损失认定存在争议怎么办?未发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但严重影响企业长期怎么办?第四,法律诉讼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起诉难、判决难、执行难”的现实困境,法律惩治乏力。据《江苏法制报》2010年9月3日报道,近三年来,南京未批捕、起诉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3.2企业保护不力、保护效果差
首先,许多外贸企业缺乏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和保护人才,保护意识淡漠,保护制度匮乏、滞后,保护措施不完善、执行不力,资讯保安水平低,难以抵御无孔不入、惟利是图的商业间谍、窃密者和泄密者。比如,不少企业没有对员工进行过保密教育,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许多业务员的涉外应酬多,商业秘密意识差,往往在酒桌上无意或不当地泄密了。再如,许多外贸企业不重视资讯保安,系统漏洞多,不足以抵御日益猖獗的木马病毒、黑客攻击等网路犯罪。
其次,外贸企业经营不当、管理不善,也会诱发商业秘密泄密。
在经营方面,企业与竞争对手进行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加大了商业秘密的保护难度。在管理方面,公司内斗不止,决策不当,机制僵硬,管理混乱,员工的薪酬待遇低,晋升发展难,工作环境差,凝聚力不强,员工就会离职、跳槽、另立山头,商业秘密就会外泄。
最后,即使有了完美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也存在“执行难”问题。在实践中,外贸企业大都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合同,可是到头来,总是发现它的执行力并不强。所以,再好的制度,再完善的措施,最终也要靠人来执行,谁也不能保证人不出问题。人可能疏忽大意、自私、贪婪、虚荣、恐惧、嫉妒,自制力差,难抵诱惑。比如,员工私下里对外联络、泄密,公司很难察觉、发现和举证。
3.3社会诚信环境差、职业道德与商业伦理尚需加强三聚氰胺、瘦肉精、阿里巴巴的“欺诈门”、紫金矿业的“污染门”、伊利和蒙牛的口水仗、腾讯和奇虎的“3Q大战”,还有其他层出不穷的欺诈、***、贿赂事件,说明当今的社会诚信环境差,职业道德和商业伦理水平低,容易诱发商业秘密泄密和窃密行为。况且,如果商业秘密侵权者逍遥法外,大发不义之财,则劣币驱逐良币,不正之风蔓延,商业秘密泄密在所难免。
4改进外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若干建议4.1改进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建议修改和完善法律,严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应增设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应将民事赔偿责任扩充套件至权利人所有的经济损失;应增加惩罚性赔偿责任;应降低商业秘密罪的定罪标准,提高刑期和罚金,加大刑事保护力度。另外,商业秘密往往有巨大而难以估量的潜在利益,在遭遇侵权或司法认定时,该利益可能尚未凸显,难以得到司法救济,因此应引入相应的专家小组,进行核算估价。专门针对商业秘密进行的网路犯罪,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应从严从重惩戒。
4.2改进商业秘密的企业保护
建议外贸企业实行“捆绑保护”策略,将企业与员工、客户有效捆绑在一起,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做到“一条绳、一颗心、一股劲”。
第一,可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或分解,实现股权共有、利益共享、相互捆绑。可推行员工持股制,推行与供货工厂、外销客户的企业相互持股制,或者新建合资企业,将彼此的利益牢牢锁定在一起。第二,可用年终奖、利润分红、效率工资、终生员工制、**期权激励等措施“捆绑”员工。为此,要创造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提供丰厚的薪酬待遇、公平透明的人才激励机制、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第三,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忠诚度,也能起到类似的捆绑作用。
4.3改进商业秘密的社会保护
建议合力整治、联动 *** ,多方携手保护商业秘密。外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并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加强 *** 力度;司法机构要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商务部应牵头建设外贸行业的官方征信体系,建立侵权者黑名单制度;外贸商会要倡导行业诚信宣言,严惩不法之徒、拒绝歪风邪气;高校要对在校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守法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社会要增强公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企业要珍惜自己的声誉,媒体要加强监督批评,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商业秘密的大环境,让侵权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参考文献
[1]屈丽丽.华为商业秘密管理:多层布防[N].中国经营报,2008-02-24.
[2]陈斌.宁波外贸民企遭遇“挡路虎”[N].中华工商时报,2010-04-13.
[3]宋世明.为何3年未公诉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N].江苏法制报,2010-09-03.
[4]翟彩娟.保护外贸企业的商业秘密[J].进出口经理人,2010***9***.
[5]王冰,王博.完美的商业秘密管理—商业秘密保护与纠纷预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3***.
1、首先,建立安全机制,确保客户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不被泄露,对不同等级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限制其查看和操作客户信息的范围。
2、其次,使用加密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加密,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3、最后,对员工进行相关的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客户信息管理和审核,确保客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