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审核《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等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增值税发票上有多行购进货物信息的是否按行填列,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4)审核可抵扣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5)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6)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申请人。
3、资料归档。
扩展资料:
中国退税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政策管理。办理退税,必须贯彻国家经济和税收政策。税务机关相应设置必要的职能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退税审批制度,把住政策关口。
②申报登记管理。纳税人申请退税,须按照国家有关退税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呈送申请退税报告后,由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
③审核监督管理。税务机关要认真审核申请退税报告,对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退税理由、退税范围、退税有效期限、退税产品数量及其金额、退税率及应退税款计算等项逐一核实,切实遵循国家关于退税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的协调与监督。这是退税管理的关键环节。
④终结清算管理。根据中国出口产品退税管理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后,需对纳税人上年度已办理的出口退税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清算;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自身也要总结退税管理工作经验,健全退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出口退税证明
现在如果过期没报退税,不但拿不到退税,还要上交国税局相同金额。
出口退税报关单自出口日期起算超过90天没申报的话,如果不符合特殊情况事先备案的,就没有退税了.但如果工厂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当月认证并当月抵扣的话,可免征17%税.
因为 过了申报期 所以计税方法必须按照内销计税方法计税 ,这个规定根营业范围中的所说的内销不冲突。
下个月申报的时候,因为应收帐款额是一致的不用调整,只需要调整这票货已经结转的进项税额转出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内销计税的方法和外销是不一致的,内销的计税基准是价内税,公式是[应收帐款/(1+17%)*17% ]
调整的时候 我认为 调整差额也可以 把上个月的红冲重新做正确的也可以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