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付款的方法如下:
1、首先与客户进行协商,通过减免利息等方式达成还款一致;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
3、或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货款不还的后果为:
1、客户如果因为资金问题拖延付款,供货商只要进行催讨即可,但如果客户拖欠货款且没有付款的意愿,那么供货商可以选择通过将对方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如果不能达成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客户支付价款,如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以及**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向德国某客户销售产品,约定T/T 60天,发货后该公司一直未付款,我们该怎么办?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一定要采取信用证的付款方式。合同条款中规定好,在发货前买方必须开出与货款等值(即100%)的信用证。另外,做国际贸易,报价谈判时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也就是说,最后的成交价,应该是尾款要小于等于预期的毛利。这样即便是对方不付尾款,卖方也不至于赔钱。
信用证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实际上就是赊销吗~风险太高了~
目前可以采用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与客户那边的对接人沟通,获得拖欠的原因,判断对方是否恶意拖欠;
第二步:做下客户的背调或资信调查,判断客户是否具备还款能力,评估还款意愿;
第三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适当给予折扣或者选择分期还款,但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并且要求对方及早偿还部分欠款以表诚意;
第四步:如果自行追讨超过3个月,依然无法追回欠款,就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催全球介入调解。至于是否通过诉讼解决,可以综合评估,听取第三方意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