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进一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潜力,更优打造外贸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
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四条中“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规定限制。
二、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一)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二)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三)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三、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进料加工出口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因前期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结转未能抵减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企业进行核对确认后,可调转为相应数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钢材出口退税政策
货物进口后再复出口,有四种操作模式:
?1、一般贸易进口再出口
?2、转口贸易进口进入海关监管区域后再出口
?3、进料加工购进材料生产后再出口
?4、来料加工复出口
?对于2、转口贸易进口进入海关监管区域再出口的,属于间接转口即“1234保税区仓储转口”,该模式由于是保税进口再出口,属于非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存在出口退税;
?对于3、进料加工进口后加工再出口的,其进口时的材料属于保税,出口时只对在国内生产环节耗用的国内的应税材料和动力等退税;
?对于4、来料加工复出口的,由于是境外客户免费提供材料委托国内加工,只收取加工费。进口的材料保税,出口时免税,国内耗用的材料及动力等不退税。
?对于1、一般贸易进口后再出口,有两种模式:
?一是一般贸易购入材料,生产产品后再出口,进口时正常缴纳进口税,出口时按正常出口退税即可;
?二是进口后不经过加工直接再出口,2012年退税改革后,进口的商品再出口时,可以享受退免税政策了(12年以前是要视同内销征税的),该退税是直接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为依据申请退税。那么境内企业进口的商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时如何申请退税呢?
下面对这两种模式进行分析:
一、进口的商品再生产另一种商品:
?该模式的出口标的物是新的商品,而非进口的商品了。
?1、生产企业,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可以直接抵扣,出口时直接按免抵退处理。
?2、外贸企业,由于外贸企业需要委托工厂进行加工再收回成品出口,根据财税2012 39号的规定,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商品出口时必须用成品发票申请退税,即“一票法”退税。因此外贸企业进口商品后需要作价销售给工厂进行加工,工厂加工完毕后连同加工费及外贸的“作价”金额合并开具成品发票给外贸企业用来退税。
?例:外贸企业进口10000元材料,增值税1700元,则外贸企业作价“销售”材料给工厂,假设作价金额11700(平价或加价)并开具专票给工厂。工厂收取加工费1170元,则工厂开具成品发票12870元。外贸企业用12870元的发票申请退税。
二、进口商品后直接再出口
?该模式主要对外贸企业而言,外贸企业进口商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缴款书,再出口时用缴款书申请退税。
?对于用缴款书申请退税时,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
?1、取得缴款书后,通过国税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采集系统采集缴款书信息上传比对,比对通过后进行退税申报。
?2、取得缴款书后,不进行比对,而是通过退税系统填写《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表》给主管税局让其找海关查询缴款书信息并导入审核系统(这种方法是针对有一些地区,企业采集缴款书信息比对通过后,退税审核系统就收不到该缴款书信息了)。
?具体采用上面种2方法,需要跟各地的税局落实,不能一概而论。
?企业在退税系统录入进货明细时需要注意,"供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的录入规则。有的地区要求录入15个1,如深圳;有的地区要求录入缴款书号码。
?实务操作中要注意:
?1、在操作此类进口再出口业务时,最好先咨询当地主管税局让不让你退税
?2、必须取得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才行
?3、缴款书在采集比对前,先咨询主管税局要不要采集比对,有的地区一旦缴款书采集比对后,退税审核系统就接收不到该信息了会影响信息收齐。
广西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全攻略退税条件+退税方式+流程
2022年11月3日钢材出口退税率为22%。根据2022年11月3日查询相关公开钢材退税率资料得知,钢材退税率还有13%、10%、6%和0。退税率指出口产品应退税额与计算退税的价格比例,它反映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纳的税收负担。我国现行出口产品的退税中,由于出口产品所属的税种和实际税负不同,分别运用以下六种不同的退税率计算退税一是产品税的税率,二是核定的产品税的综合退税率,三是增值税的税率,四是核定的增值税退税率,五是核定的营业税的综合退税率,六是特别消费税的单位退税额。退税率是计算出口产品退税额的关键,如出口企业将适用不同退税率的出口产品放在一起申报退税,一律按从低退税率计算退税。
2023退税新规
广西在12月11日起将会实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广西离境退税试点有三个区市,商品种类包含21个大类,未来广西也将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这一政策之中。更多相信信息,接着往下看。
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12月6日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12月11日起,广西将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首批离境退税试点:
南宁市、桂林市和防城港市三个设区市,退税商店有33家,商品种类包含服装、鞋帽、化妆品、首饰、钟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等21个大类。
退税代理机构:
3个银行网点,分别设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和东兴口岸的口岸离境隔离区内。
不能退税物品
在退税商店购买的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可以办理退税,但是不包括下列物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2.退税商品销售的适用于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3.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4.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不能享受离境退税政策,具体退税商品按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二、境外旅客申请退税满足条件1.同一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2.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5.可以享受离境退税的群体是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根据规定,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退税金额为发票销售金额乘退税率。退税的币种是人民币,
6.符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条件的旅客,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可以办理退税业务。
三、退税的方式1.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2.退税金额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自行选择退税方式。
3.退税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目前广西参考其他省份的做法,在办理退税时,允许退税代理机构按照退税物品发票金额(含税价)2%收取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规定,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应退税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办理退税的代理机构可以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四、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具体流程1.到退税商店购买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2.在离境口岸离境时,主动持退税物品、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3.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4.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五、退税商店的标准目前全区退税商店有哪些?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省税务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五是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六、退税代理机构网点广西退税商店张贴有退税商店标识牌
广西首批试点的退税商店有33家,其中南宁市有15家,桂林市有9家,防城港市有9家,后期根据退税政策实施效果,再逐步扩大退税商店规模。以上退税商店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备案,并张贴有国家统一规范的退税商店标识牌。
广西办理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分别设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和东兴口岸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共有三个,设置有中英文规范标识。
积极影响
广西全国入境旅游人数较多,实行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可以借助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境外旅客购物消费,吸引更多的境外旅客到广西旅游,丰富优化广西旅游消费结构,让旅游跟商务相结合,有助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让广西更进一步对外开放。
增值税退税政策2023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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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解读
一、关于留抵退税新政的主[zhu]要内容
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有三大特点:
一是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
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
三是“制度性、一次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
具体来[lai]说,新政主要包括两大类:一[yi]是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即在[zai]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tui]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liang]留抵税额;二是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ran]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ge]行业符合[he]条件的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di]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着重说[shuo]明和强调五个问题:
第一[yi],将先进制造业按月退[tui]还增量留抵[di]税额的政[zheng]策范围扩大到[dao]所有小微企业和六个重点[dian]行业,并作为一项长期性政策。
第二,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e]予以退还。这项存量留抵退税政策是一次性政策。这里的“一次性”,是指纳税人在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不再有存量留抵税额。
第三,2019年开始实施[shi]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设置了“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此次对小微企业阶段性取消这一退税门槛,14号公告第一条中规定,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
第四,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不仅指企业,还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从政策分类及条件看,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可能[neng]存[cun]在重叠[die],也就是说,某个纳税人,比如制造业小[xiao]微企[qi]业,既可以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tui]税政策,也可以适用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shui]人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其政策实施的效[xiao]果是一样的。
二、关于留抵退税新政[zheng]适用主体的确定
一是关于[yu]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确定。对于适用制造业等六个行[xing]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的[de]确定,延续了此[ci]前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从主”适用原则,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判断纳税人[ren]是[shi]否满足行业相关条件[jian],而非以纳税人登记的行业确定。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从事制造业等六个[ge]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ji]符合制造业等六个行[xing]业的主体条件。这里需要着重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销售额比重的计算区间。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需要大家注[zhu]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e]占比时,计算公式[shi]的分子为六个行业项下增值税销[xiao]售额的合计数。第二,关于行业登记信息。对于纳税人[ren]六类收入占比超过50%,但纳税人[ren]登记的行业信息不属于这六个行业的,特[te]别是六个行业中某类收入为该纳税人各类收入的最高值时,建议纳税人及时按规定办理[li]行业登记信息变更。第三,关于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在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扩大到制造业等六[lu]个行业,并对存量留抵税额实施退税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已经完全[quan]覆盖了此前的先进制造业增[zeng]量留抵退税政策。因此,新政实施[shi]后,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同时[shi]停止执行。
二是关于企业规模的划型标准。目前,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划型标[biao]准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人民银行等5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ye]划型标准规定》,按照“资产总额”这1项指标对金融业企业[ye]进行划型;二是工信部等4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xing]标准规定[ding]》,采用[yong]“营业收[shou]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个指标[biao]中的一个或两个指标组合,分别对[dui]16类行业进行划型。此外,还有“教育”“卫生”等[deng]6类行业未纳入该划型标准。
为切实[shi]保障留抵退[tui]税政策落地[di]落实,坚持规范统一和全覆盖的原则,留抵退税政策中采用了[liao]上述两个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e]”两个指标来确定企业规模。同时,对这两个标准中未设置“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行业,以及未纳入两个标准划型的[de]行业,明确划型标准如下:微型企[qi]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yi]下(不含100万元[yuan]);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yi]下(不含1亿元)。
这里着重强调三个问题:第一,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ding]。第二,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ding]。增[zeng]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shou]额、纳税评[ping]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第三,《中小企[qi]业划型标准规定》在划型[xing]指标的运用上,有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指标,有的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纳税人应根据其所处[chu]不同国民经济行[xing]业适用相应的划型指标。
三、关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ce]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取留抵退税、*取出口退税或暴力开票增[zeng]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zheng]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di]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shi]用;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tui]税同样[yang]适用;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ce]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tui]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lao]政策除需同时符合[he]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lu]个月增量留抵税[shui]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shui]门槛要求。
四、关于留[liu]抵退税额的计算
一是关于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shui]额。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是以留抵税额[e]的余额[e]为基础进行计算的,留抵税额包括增量留抵税额和存[cun]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shi]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liang]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nian]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ren]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wei]存量留抵税额。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na]税人当期的期末留[liu]抵税额为存量留抵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退还存量留[liu]抵税额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zhi]留抵退税制度实[shi]施后,即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新[xin]增[zeng]加的留抵税额。如前所述,如果纳税[shui]人当期的期末留抵税[shui]额大于2019年[nian]3月[yue]底的[de]期末留抵税额,则增加部分即为增量[liang]留抵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纳税[shui]人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不[bu]再需要[yao]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进行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为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规定。为简化操作,减轻纳税[shui]人核算负担,此次[ci]留抵退税新政策不区分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di]退税,均设置统一的进项构成比例。同时,计算取数区间也与老政策相同,统一设置[zhi]为2019年4月1日至申请退税前。
需要说明的是,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ping]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yang]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xiang]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三是关于可退还的留抵税额。以纳税人当期的增量留抵税额或者存量留抵税额,乘以进项构成比例[li],即计算出纳税人当[dang]期[qi]可退还的增[zeng]量留抵税额或者存量留抵税[shui]额。
五、关于退税申请时间
今年的留抵退税[shui]新政策,区分增[zeng]量和存[cun]量[liang],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实行梯次分步退税。具体时间安排是:
(一)关于增量留抵退税。符[fu]合条件的小微[wei]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关于存量留抵退税。微型企业、小[xiao]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别可以自2022年4月[yue]、5月、7月[yue]和10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强调说明以下几[ji]个事项:
第一,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前,应先完成[cheng]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二,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一般规定[ding]是,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请留抵退税;同时,考虑到今年留抵退税涉及[ji]众多小微企[qi]业等市场主体,为更好地服务纳税[shui]人,2022年4-6月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已从纳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zui]后一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yue]开始,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恢复为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第三[san],延长4-6月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不仅适用[yong]于此[ci]次出台的新[xin]政策,同时也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第四,存量[liang]留[liu]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存在一定差异,为避免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负担,如果符合规[gui]定的退[tui]税申请时间,纳税人可以同时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比如,微型企业在2022年4月既可以申请存量[liang]留抵退税,也可以[yi]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因此,微型企业在4月[yue]份完成当期[qi]增值税纳[na]税申报后,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次退税申请,即可同时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
第五,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纳税[shui]人在当期未申请[qing]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比如,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shen]请存量留抵[di]退税,如果4月份未申请,5月[yue]及[ji]以后也可以提出[chu]退税申请。
六、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衔接
按照现[xian]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hou]返(退)。此次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xian]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shui];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shui]时未[wei]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
针对上述纳税人关切,14号公告明确[que]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yue]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tui]、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xian]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shen]请退还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纳税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已退税款的缴回。第二,纳税人必须在将需缴[zhuo]回的留抵[di]退税款全部解缴入库以后,才能转入进[jin]项税额继续抵扣;未全部缴回入库的,不得转入继[ji]续抵扣。
七[qi]、关于留抵退税征管规定
2019年建立留抵退税制度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简[jian]称20号公告),对留抵退税申[shen]请、受理[li]、审核、退库等[deng]全环节流程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此次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并未对现行退税办理流程作实质[zhi]性调整。分环节看,具体规定[ding]如下:
一是关于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环节。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只需要提[ti]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这张申请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结合新政策内容,《退(抵)税申请表》的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增加了部分栏次,调整了部分栏次表述,同时,为便利纳税人申请退税,各地[di]电子税务局已实现《退(抵)税申请表》中大部分数据的预填功能,纳税人也可以[yi]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预填内容进行修改,最后进行[xing]确认,即可提交退税申请。
二是关于核准留抵退税环节。税务机[ji]关受理纳税人的留抵[di]退税申请后,将按规定进行退[tui]税[shui]审核,并根据不同情[qing]况出具审核结果。
第一种情形是,纳税人符合全部退[tui]税条件,且未发现任何风险疑点及未处理事项,准予留抵退税。
第二种情形是,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的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
第三种情形是,虽然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jian],但存在风险疑点[dian]或相关未处理事项的,将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并对相关风险疑点进行排查[zha],对未处理事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继续办理留抵退[tui]税。
三是关于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环节。当税务机关作出准予退税的决定后,将相应开具税收收入退还[huan]书,并发送给同级国库部门。
四是关于税款退库环节。国库部门收到税务机关发送的税收收入退还书后,按[an]规定进[jin]行退库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退税款退付到纳税人指定的账户上
总部经济园区的返税退税优惠?
业务是[shi]流程,财税是结[jie]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我[wo]国自改革开放后,就[jiu]把经济建[jian]设[she]放在[zai]第一位上[shang],让人民先富起来,一部分人先富[fu]起来[lai],带动后富的人,广东地区[qu]首先开放,沿海东部地区逐渐开放,东部比西部富裕[yu],南方比北方富裕,那么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路上,我们各省市的责任是不同[tong]的。
东[dong]部省份主要就是为了发展[zhan]经济产业[ye],创新未来,一些重工业,轻化工,高[gao]新技术大都是以东部,中部为主,西南部分也是接收了大部分的重工业,国防工业,还有水电,水利方面的,西电东输,南水北调,北煤南运等等,都是有着不同的历史责任。
总部经济园区就是为了平衡这个局面,它不需要实体[ti]搬迁,也不需要派遣人员,属于注册式招商引资即可享受到地方的[de]税收优惠扶持,地方设立园区对于入驻的企业有返税退税奖励扶持,针对增值税与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上80%,多交多返,当月纳税,次月[yue]返还。
一级留存园区内,增[zeng]值税地方留存是[shi]50%,上交中央财政是50%,所得税地方留存是40%,上交60%,企业一年纳税在[zai]100万[wan]左右,可以节[jie]省税收支出30万左右,不会改变原有企业的经营方式,也不需要企业搬迁,可以帮助到企业实实在在[zai]的节税,而且[qie]地方也能够得到一定发展。
2023年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2023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主要围[wei]绕退税、减税、缓税政策进行相应扶持。内容解读如下;
1.2021.10.1号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ge]人注册住房可以选择适用建议[yi]计税方式,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zeng]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增值税,调整为年开票额不超[chao]过500万,免交增值税,增值税免了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