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大部分企业采用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公司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业是把货物销售给外贸公司出口,由外贸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这两种形式由于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自营出口与外贸出口税有不一样的地方:自营是本公司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票,然后按票面计税金额和该商品的退税率计算退税,不用缴纳增值税,地税仅缴纳印花税。外贸公司需要工厂开的进项发票进行抵税,出口的时候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出口纳税和退税。
出口国海关根据关税税则对所征收的关税。 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主要是:
增加财政收入。
限制重要的原材料大量输出,保证国内供应。
提高以使用该国原材料为主的国外加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削弱其竞争能力。
反对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低价收购初级产品。例如,1975年1月几内亚对铝矾土及其副产品征收特别出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