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核算方法是:
1、出口商品价格,不论海运、陆运空运、邮运,均按货物的离岸价格统计。如果不是按岸价格成交出口时,应将其调整为离岸价格后进行统计;
2、对港澳地区出口的商品价格,用外汇支付费用的,应将离境后的运费,保险费等外汇费用剔除后再进行统计;
3、在国外直接转口的商品,虽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折算,但由于这部分货物不通过我国国境,因此它不包括对外贸易统计中;
4、对外援助(不包括无偿援助)出口的商品价格,凡协议规定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口岸后,费用由对方负担的,应按离岸价格统计;如果费用由我方负担时,此项费用可计入出口商品价格进行统计
5、我国在国外寄售、代销的商品、样品、展览品的出口商品,应按外汇划拨或实际结算价格,列入外贸的出口统计。而海关的出口统计,只对寄售、代销的货物、样品、展览品,按离开国境时的价格进行统计。
江西出口商品到日本一般选择九江外贸码头。1983年3月,第一艘远洋货轮满载江西出口商品从九江外贸码头首航日本,是省首次自营出口。江西抓住沿海地区、沿长江开放,积极推进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大开放主战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对外贸易不断实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