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关税的相关公式
1. 从价关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 从量关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 复合关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4. 从价消费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5. 增值税组成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6. 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增值税率?
7. 进口税费=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额?
8. 出口关税=FOB÷(1+出口税率)×出口税率?
9. DPV=CIF=FOB+I+F=CFR+I=(FOB+F)/(1-保险费率)=CFR/(1-保险费率)
海关监管货物说明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海关监管时限内的进出口货物, 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 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1)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 ?
(2)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
(3)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的货物?
按货物进出境的不同目的划分,可以分成五大类:?
1. 一般进出口货物。指从境外进口,办结海关手续直接进入国内生产或流通领域的进口货物,及按国内商品申报,办结出口手续到境外消费的出口货物。?
2. 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而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此类货物又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两类。?
3. 特定减免税货物。指经海关依据有关法律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货物。?
4. 暂准进出境货物。指经海关批准,凭担保进境或出境,在境内或境外使用后, 原状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5. 其他进出境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以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出口退税的计算标准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二、
外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怎样进行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出口货物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当期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三、
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