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称还有四笔这样的借款合同需要公证,出借方为同一人,遂于申请公证日以现金方式向我处交付了十五万元公证费用。(按柒仟万元的借款合同公证收费应为肆万贰仟柒佰捌拾元)
本案承办公证员于二○○七年七月十四日向审批人提交签发稿,要求审批出证。
1、 此案我处有没有管辖权?
2、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是否应当提供担保?
3、 民间个人借款数额是否有限制?出借方是否需要提供合法资金的来源?
4、 当事人双方自认的情况下,肆仟壹佰陆拾万的借款是否需要出具资金往来证明?当事人提供的本票能否证明资金走向是A流向B?
5、 如果不出证,A已经向B支付了部分借款,B不按时归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时,我处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A因不能得到公证书而停止向B支付部分余款时,双方发生纠纷,我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本案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1、根据《公证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行为地是公证案件受理的一个要素,借款合同签订地应该是行为发生地,因此,本案当事人虽然是义乌人,但签订《民间借款合同》地在东阳,我处对本案具有管辖权。2、《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联合通知》等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必须要由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虽然本案借款数额较大,在双方当事人均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没有理由强制当事人一定要提供抵押担保,否则就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作为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只要作到告知出借方:在借款人没有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执行难度会加大,对借款人的财产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就可以了,至于最终因没有财产可供法院执行与我处无关。3、民间借款的数额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企业向个人借款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个人借款用于合法企业的正常运营应当合法。4、商业氛围浓厚的义乌,具有上仟万家产的人较多,资金原始积累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小问题,如果借款合同公证要求借款人出具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显然是不现实的。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足以证明出借方有出借的实力就可以了。5、合同双方自认的情况下,可以不必追究所借款项的支付过程,当事人一般不会傻到去承......>>
问题八:签合同是否一定需要公证,去律师事务所公证一般需要多少钱? 属于自愿公证事项,公证要到公证处做,律师是做见证。
问题九: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正 合同签字按手印已经具备法律效应 但是根据合同文字性的话术 不能完全说明对某一方有利或者公平性不强 故此埂 去公证处进行法律公正 能完全具备法律效应 建议双方进行司法公正为好
问题十:哪些合同需要公证?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其他不太了解。
公证只保证合同本身的公平性,但是如果合同本身条款违法,或隐瞒情况导致合同无效,公证也没有多大作用。
比如小产权房的交易合同,即使公证,只表示交易双方的意思,但国家不承认其合法性(没有产)。
比如宅基地转让合同,违背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即使公证,依然不受法律保护。
欠条建议公证一下,如实在没有公证条件的,至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担保人签字作证。
协议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需要公证。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公证机构来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也可以申请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