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
(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
(12) 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外贸企业已经生成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如果需要撤销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八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将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或者“将当前筛选的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就可以撤销申报标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什么?
出口退税申报是指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要求退还出口产品已纳税款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审核批准应退税额的重要环节。\x0d\\x0d\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操作程序\x0d\一.单证收集整理\x0d\\x0d\(一)配齐“两单两票”\x0d\\x0d\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收购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销售发票。\x0d\\x0d\(二)整理单证\x0d\\x0d\按核销单、报关单、发票的顺序放在一起,组成一个退税关联;并将当月收齐的退税单证以发票所在的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顺序整理,在外销发票右下角写上关联号,关联号为三位数,例如001、002等。\x0d\\x0d\二.检查单证\x0d\\x0d\(一)检查内容\x0d\\x0d\(1)核销单、报关单的有关印章是否齐全。核销单上有四个章,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出口企业公章(骑缝章)、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海关验讫章(骑缝章)、当地外汇管理单位的收汇核销章;报关单上应有出口货物签发单位的验讫章。如缺少上述印章,应马上退回有关单位补盖公章;如核销单上有关单位公章盖偏,请及早复印核销单存根附在核销单退税联后面。\x0d\\x0d\(2)检查“两单两票”之间的内容是否符合退税要求。\x0d\\x0d\①核销单上的栏目是否填全;\x0d\\x0d\②核销单、报关单、发票上的出口货物名称、数量、成交价格是否一致;\x0d\\x0d\③核销单上的报关单号是否和报关单编号一致,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是否和核销单上的编号一致;④发票上企业外销法人章、销售收入章是否已加盖,销售收入、离岸价、入账凭证号码是否已填全。\x0d\\x0d\(二)检查收汇\x0d\\x0d\根据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检查每笔收齐单证的退税业务是否足额收汇。收汇金额可以外汇管理部门确认的核销金额加上在核销单上注明的其他费用,如果收汇金额少于该笔业务离岸价的95%,那么则应按实际收汇金额计算申报出口退税,如果收汇金额少于离岸价但大于该笔业务离岸价的95%,则可以离岸价全额申报出口退税。\x0d\\x0d\三.出口退税预申报\x0d\\x0d\(一)申报要求\x0d\\x0d\出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H货物退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H货物的退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x0d\\x0d\(二)预审\x0d\\x0d\出口单位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及纸质凭证齐全的,将缴款书信息(输人数据库)与报关单信息(出H)分别输入退税申报专用程序后,制成出口退税预审软盘,报送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通不过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出口单位提出改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企业应撤销该退税单证,并调整申报数据。\x0d\\x0d\(三)退税申报软盘的申报\x0d\\x0d\软盘上应注明:①企业海关代码;②企业名称;③当年度第××次申报;④申报年月;⑤申报退税额。\x0d\\x0d\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后,应为出口商出具回执,并对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情况进行登记。\x0d\\x0d\四.出口退税正式申报退税凭证的装订\x0d\\x0d\装订顺序为:①出口凭证封面;②出口退税免抵退税审批汇总表;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⑤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汇总表;⑥退税进货凭证明细表;⑦退税申报明细表;⑧核销单、报关单、外销发票。其中⑥、⑦另备一份不要装订,随单证一起报送,以供税务机关人员审核时用。装订退税单证时,月份之间用白纸隔开,在白纸上注明月份、关联号数、是否已全部申报。如果本月有发票号码不须正式申报的,如:开错发票已重开红票冲转、已办理退运等,也应在纸匕注明。\x0d\\x0d\五.出口退税申报的审核审批\x0d\\x0d\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x0d\\x0d\(一)重点审核内容\x0d\\x0d\(1)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x0d\\x0d\(2)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是否一致;\x0d\\x0d\(3)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是否有效,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内容是否一致等。\x0d\\x0d\(二)重点审核的凭证\x0d\\x0d\(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x0d\\x0d\(2)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x0d\\x0d\(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x0d\\x0d\(4)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相匹配。\x0d\\x0d\(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x0d\\x0d\(三)电子信息核对\x0d\\x0d\(1)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x0d\\x0d\(2)代理出口证明电子信息。代理出口证明的编号、商品代码、出口日期、出口离岸价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x0d\\x0d\(3)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信息。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x0d\\x0d\(4)出口退税率文库。出口商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是否属于可退税货物,申报的退税率与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退税率是否一致。\x0d\\x0d\(5)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购货方及销售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核对相符。\x0d\\x0d\在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暂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的,税务机关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但必须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x0d\\x0d\(6)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号码、购货企业海关代码、计税金额、实缴税额、税率(额)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x0d\\x0d\六.办理退税\x0d\\x0d\税务机关将出口单位申报的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退税手续。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票抵扣联及专用货物清单;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11.税款的退还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
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