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货物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出口货物的申报时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经海关批准准予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申报期限的,由海关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在具体计算时,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之次日开始算第一天,第十四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的第一天为第十四日,逾期海关按日征收完税价格千分之零点五的滞报金(节假日不予扣除)。
对于转关运输的进口货物,有两次报关时限,对超过规定报关时限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滞报金。
这个看订单要求和客户要求。
有明文规定的就必须按照规定来,比如信用证规定了多久时间(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内)必须装船什么的,没有明文规定或双方口头约定的,以工厂一般排单任务为准,以行业正常出货日期为准,产品不同数量不同订单不同,交货日期都可能不一样,可能两三天,可能一两个星期,可能一个月,不过不宜拖得过久,以免客户等不及取消订单或者要求工厂赔偿损失。
特殊情况延后也最好事先跟客户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