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出口 退税流程 具体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 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具体如下:
核销:当报关单返回公司内,先在电子口岸交单过3-5天才可以到外管局核销的.
3-5天后带以下资料
1.报关后的核销单
2.银行收汇水单
3.报关单的收汇核销联
4.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2份)盖公章
退税:
当核销完成后,要先在出口退税网上向国税局申报退(免)税,申报2天后带以下资料
1.核销后的核销单
2.报关单的退税联
3.装箱单
4.出口发票
5.提单
6.装货单(船运输才有)
7.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申报明细表(一般1-3份就够了)
8.加三份汇总表(1分)
带上以上资料就可以了,不过只能先交了国税审核才可以退税的.
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9份申报明细表,加三份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