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纳税,以前都是核定征收,目前变作查账征收了。因为公司的账都是交给会计事务所做的,作为公司内部的相关财务人员,我对这方面的不太理解,想问一下大家几个问题,现在拿出50分作为感谢,若谁能给解释清楚,再补加20分。
我公司现状:我公司是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只做出口不做内销,所以目前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从国内的工厂购买成品再出口,工厂应该给开具增值税发票。
可是根据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形和外贸企业面临收汇的问题,出口后的货款可能会延迟很长时间才能收回来,而且没有具体明确的时间。
根据我公司的情况,疑问:
1.查账征收是根据银行当月的收汇和开进来的发票作为征收税款的依据呢?还是根据当月报关金额的多少和开进来的发票金额作为依据?
查账征收=(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X税率:
根据上面的公式,我认为我司应该根据报关金额的多少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毕竟有报关出口就说明有营业,应该将这方面的钱作为当月的
主营业务收入
入账,而有报关出口就必定要有国内采购产品的增值税发票,这发票就作为成本计算,最后外加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
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请高人解答,我懂的比较少。
2.‘查账征收’下企业就应该要合理避税,当然应该必须是合法的行为,避免出现多缴不应该缴的税款。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会计都会根据当月的进项和销项来计算当月的税款,这样肯定要有一个比例或者说是差额:收入和成本费用之间多大的比例和差额才算最合适呢?例如当月的收入为50万元,那么成本费用保持在怎样的合理比例上最好呢?我不想要大家的答案说成本费用越多越好,它们之间的差额越小越好之类的回答,请给出一个金额并说明理由,谢谢!
3.如何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