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是于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福州大学二级学院。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福州大学独立学院。阳光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阳光集团总裁林腾蛟先生任董事长,陈躬林教授任院长。 阳光学院集中福州大学与阳光集团在师资、教学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注重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努力培养身心健康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在省教育厅与福州大学的领导与支持下,我院七年来的办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多次组织专家组对我院办学基本条件、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估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知名度不断提高。目前学院校园占地面积30多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2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76多万元。现有专任教师289名,在校生4422人。2005年首届毕业生有269人,其中 238人获得了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7.7%;2006年毕业生670人,其中559人获得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0%;2007年毕业生949人,其中945人获得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7.23%。 学院2008年秋季面向全国招生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日语和应用心理学等14个专业,计划招收本科生1540人。 学生经过四年学习,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实行电子注册。根据教育部26号令,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学士学位。招生咨询 0591-83969606 ygxy.fzu.edu Email:ygxyzsb@fzu.edu 学院地址:福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卧龙山 邮编: 350015
1、有福州阳光国际学校、福建美佛儿学校、福州方舟学校等。
2、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创办于1997年,隶属于阳光控股旗下企业——阳光教育集团。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国际学校。
3、学校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引进先进教育理念,以“创办中西合璧的新型学校”为办学理念;以“做受人尊敬的百年名校”为办学目标;以“做成功的中国人”为校训;以培养中国灵魂、世界视野、热爱生活、高情商、有生存能力的现代人为办学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