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商品拒收,运费的承担:
1.有理由拒收的,可以拒收,运费由卖方负责。
2.当收到商品破损、货品丢失、送件延误时间过长的,买家有理由拒收,运费一般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
3.无理由拒收快递的,运费应当由买家承担。
法律客观:《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拒收后退回的快递是否需要付运费,具体分析如下:
1、有理由拒收,当收到商品与购买时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拒收,运费由寄方负责;
2、当收到商品破损或者货品丢失,送件延误时间过长。送件员服务态度过于恶劣,买家有理由拒签,运费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
3、买家在未检查商品质量和有无破损的情况下,无理由拒签。运费应该由购买人承担,并且可以追究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